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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3-01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7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3年8月2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崔也光、黎建飞、杨运杰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细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3-01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8月2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以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名义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 执行、 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本次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适度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