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2013年度第四期
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3-03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第四期
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1日,本公司已完成2013年度第四期3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缴款日为2013年8月2日,现将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 短期融资券名称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 | ||
| 短期融资券简称 | 13华泰CP04 | 短期融资券期限 | 90天 |
| 短期融资券发行代码 | 1390062 | 短期融资券交易代码 | 071316004 |
| 发行首日 | 2013年8月1日 | 计息方式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 起息日期 | 2013年8月2日 | 兑付日期 | 2013年10月31日 |
| 计划发行总额 | 30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30亿元 |
| 发行价格 | 100元 | 票面利率 | 4.75% |
| 有效投标总量 | 45.5亿元 | 投标倍率 | 1.52 |
本期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3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3-04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变更
及换领新《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因公司已于前期获得江苏证监局核准变更业务范围,增加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承销业务(详见公司2013年6月7日发布的公告),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江苏证监局批复,公司对《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了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原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上述修改已报江苏证监局及工商部门备案,公司也已完成修改经营范围、增加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承销业务的工商变更登记,并于近日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二、因公司拟出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公司对《章程》第十四条进行了修改。
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内容原为: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可以设立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承销与保荐、直接投资等业务。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该决议中关于本次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相关授权,结合证券监管部门现行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章程第十四条修改为: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可以设立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承销与保荐等业务。
公司可以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设立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或者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上述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事项已于近期获得江苏证监局核准同意,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章程》在工商部门的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