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101 股票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3日下午14:00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在辽宁省营口市金泰珑悦酒店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含授权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公司董事阚兴、张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以书面的形式委托公司董事耿养谋、关杰代为出席并对会议审议所有事项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杨有红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以书面的形式委托公司独立董事任淮秀,代为出席并对会议审议所有事项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耿养谋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2013年8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刘锡良先生由于退休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同意推选于福国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于福国,男,汉族,1963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黑土港煤矿通风段技术员,王平村煤矿开拓科技术员,北京矿务局生产处科员、科长,长沟峪煤矿总工程师、矿长、矿党委书记、公司党委委员,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技术中心副主任(兼)。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薛志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会议同意聘任赵兵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赵兵,男,汉族,1977年11月生,大学学历,毕业于黑龙江科技学院会计专业,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木城涧煤矿财务科科员、副科长、经营管理部党支部副书记,财务科科长兼经营管理部党支部书记,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赵兵先生已于2013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境外企业的国有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北京市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国资发[2011]22号)和《北京市境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京国资发[2009]11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会议同意《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定于近期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3日以现场方式在辽宁省营口市金泰珑悦酒店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表决监事5人(含授权监事)。公司监事姬阳瑞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公司监事李宏伟代为表决,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昌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会监事认为:
(一)《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愿意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二、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股东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骆玉凤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冯军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推荐骆玉凤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1101 公司名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贾孟凡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职工监事,其职工监事职务自然免除。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4日组织召开二届五次代表组长和职代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一致选举薛志宏同志担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备查文件:关于推选薛志宏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的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薛志宏,中国国籍,男,汉族,1966年6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煤炭行业中级职业经理人、高级工程师。曾任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证券营业部注册证券分析师、投研经理和市场开发经理,2003年5月至2013年6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2010年3月至2013年8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