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事项付款进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24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事项付款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转让交易概述
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京投置地”)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万科”)于2012年12月2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暨合作协议》,转让京投置地持有的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京投阳光”)51%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3,618.4万元人民币,同时北京万科向京投阳光提供资金7,395万元用于偿还京投置地提供的股东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2-047号公告)。
二、股权转让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此次公告日,京投阳光股权过户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北京万科已经依协议约定向京投置地支付股权转让价款6,809.2万元,并偿付京投置地提供给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7,395万元;京投阳光人员调整和总包单位索赔问题已解决,北京万科正在准备相应1,50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付款事宜。
由于截至2013年6月30日,受相关审批影响,“京投快线·上林湾”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和环评报告未能按协议约定时限取得,京投置地经与北京万科协商,拟对原《股权转让暨合作协议》中的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度进行调整,将取得“京投快线·上林湾”项目预售许可证和环评报告的时间由2013年6月30日延迟至2013年10月31日,对应的5,309.2万元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同时顺延,并就此与北京万科签署补充协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的董事8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付款进度的议案》,同意按上述方案调整付款进度并签署补充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次付款进度调整事宜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此事项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对此次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本次付款进度调整事宜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1、京投置地
公司名称: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兴一街896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高一轩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京投置地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北京万科
公司名称: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区B区北京万科城市花园梅花园4号楼
法定代表人:毛大庆
注册资金:20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销售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医疗器械、工艺美术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
北京万科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将原合作协议规定的取得“京投快线·上林湾”项目的预售/销售许可证和全项目环评报告的时间,由2013年6月30日延迟至2013年10月31日。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适用原合作协议约定。
五、签署本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补充协议对取得“京投快线·上林湾”项目预售/销售许可证及环评报告的时间重新进行了约定,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京投置地在协议履行方面的风险,为京投置地积极开展工作争取了时间,并未导致京投置地的利益受损。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5日
备查文件
1、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付款进度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暨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