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3-018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梁信军同志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梁信军同志因个人工作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梁信军同志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梁信军同志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法定要求,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梁信军同志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梁信军同志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3-019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7月28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于2013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钮卫平同志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若干条款的提案》(详见公告临2013-020)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叶志康同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提名陈天桥同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详见公告临2013-021)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对于提案2、提案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叶志康同志、陈天桥同志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提名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做出声明。
(三)上述提案1、提案2、提案3,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志康同志简历
叶志康: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44年,文艺一级导演,新闻记者。曾任中央广播事业局文工团演员,武汉军区文工团话剧团演员,上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党委书记、总裁,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五届监事长。2005年退休至今。
2、陈天桥同志简历
陈天桥: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73年。曾任职于上海陆家嘴集团,金信证券。现任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3-020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若干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若干条款的提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告临2013-019),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八条和第一百二十四条进行如下修订:
一、章程 第八条
原章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为:公司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章程 第一百二十四条
原章程: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除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公司设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审计师,上述人员均为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即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除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公司设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审计师,上述人员均为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3-021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国际新闻中心(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号东方明珠电视塔8号门旁,地铁2号线陆家嘴地铁站2号出口步行可达,途径公交有81路、779路、774路、蔡路专线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若干条款的提案》
(2)《关于提名叶志康同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3)《关于提名陈天桥同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其中(2)《关于提名叶志康同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及(3)《关于提名陈天桥同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提案内容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并于会议当天现场发放。以上提案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19)。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13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8828222)。
(2)登记时间:2013年8月21日(09:30—11:30,13:00—15:00)。
(3)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4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01,62,923,71,921,939,20,44,825路等。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7)。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1-58791888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12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和纪念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