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3-6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2,888,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8月12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92号文核准,大东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00万股,并于2008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45,050,232股。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大东南以截止2008年末总股本245,050,2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上述方案于2009年3月31日实施完毕,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7,575,348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25 号文核准,2010年5月大东南向10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8,138,686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为465,714,034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53 号文核准,大东南于2011年8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795,966股,发行价格为 9.35元/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为603,510,000股。
经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回购了21,299,740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03,510,000股减少至582,210,260股。
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回购实施完毕后总股本582,210,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权益分派已于2013年7月2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98,652,312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98,652,312,尚未解除限售股份250,643,78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8,008,53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份的变动情况及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变动情况
大东南于2008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集团公司持有大东南股份数量为129,382,567股,限售期为36个月。集团公司所持上述股份自首发后至今进行了两次股本转增,具体情况如下:
①经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已于2009年3月15日实施完成后,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由129,382,567股增加至194,073,851股。
②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已于2013年7月2日实施完成后,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由194,073,851股增至232,888,621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本公司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诸暨贸易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水寿和黄飞刚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与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一致。
(3)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认购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发行对象的承诺,对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予以锁定,其认购的1,479.5966万股限售期为36个月,限售期自2011年09月20日开始计算,2014年9月22日上市流通。承诺履行情况:恪守承诺,承诺履行中。
(4)股东历次后续追加的承诺
①2011年7月28日,集团公司持有的首发限售股期满(2008年7月28日-2011年7月28日),集团公司自愿延长限售期12个月,即自2011年7月28日至2012年7月28日。恪守承诺,承诺履行完毕。
②2012年7月28日,集团公司持有的首发限售股194,073,851股,限售期满,集团公司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因实际解锁日为2012年7月30日,故解锁时间延长至2013年1月29日。恪守承诺,承诺履行完毕。
③2013年1月29日,集团公司持有的首发限售股194,073,851股(转增后股份数为232,888,621),限售期满,大股东追加限售承诺,延长锁定期6个月,即限售期自2013年1月29日至2013年7月29日。恪守承诺,承诺履行完毕。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8月12日;
2、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2,888,62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3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1名法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1 | 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 | 250,643,780 | 232,888,621 | 注1 |
合 计 | 250,643,780 | 232,888,621 |
注1:集团公司首发限售股份原定于2013年7月29日解除限售,公司于2013年8月5日收到集团公司关于解除限售的通知,故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相应顺延。
截至目前,大东南集团共持有大东南股份250,643,78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32,888,621 股(其中184,799,999股被质押冻结)。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上市流通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