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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2013-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3-026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7元人民币(含税)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5%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15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33元人民币。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3日

      ●除息日:2013年8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8月19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6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2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3年8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378,577,5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分别为0.3515元人民币(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0.333元人民币(QFII)、0.37元人民币(自行缴纳所得税的股东),共计派发股利51,007,369.65元人民币。

      4、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对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时按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515元人民币。股东在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代扣超过已扣缴税款部分,并由公司进行代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33元人民币。如其能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公司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并由公司向相应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如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将按照规定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3)对于除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QFII以外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7元。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3日

      2、除息日:2013年8月1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8月1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3年8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两名股东外,其余的股东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综合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

      咨询电话:0311—85992039、85992829

      传真电话:0311—86060942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