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价值
  • A6:信息披露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13年8月9日   按日期查找
    A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49版:信息披露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3-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第1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10日证监许可[2012]165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股票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6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2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崔雁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10%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10%
    青岛海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
    合计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东明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职于加拿大丰业银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曾任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部总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华伟荣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无锡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科科员、综合计划科科员、综合计划科副科长,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祖六先生: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经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高盛集团大中华区主席、合伙人、董事总经理。

    徐刚先生:董事,博士,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研究部行政负责人。曾任中国地质机械仪器工业总公司干部,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资产管理部、金融产品开发小组、金融组、研究部、股票销售交易部,担任经理、高级经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部门行政负责人等职务。

    葛小波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计划财务部行政负责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上市部副主任、风险控制部执行总经理、交易部(现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行政负责人。

    滕天鸣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等。

    朱武祥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副主任,兼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贾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已退休。曾任职于北京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美国纽约中国物产有限公司(外派工作),曾担任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卢森堡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行意大利代表处首席代表,中银集团投资管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银行重组上市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上市办公室总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德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研究》编委,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科研基金和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专家。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张后奇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吴志军先生:副总经理,学士。曾任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市场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等。

    林浩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

    方瑞枝女士:督察长,硕士。曾在中国金融出版社工作。

    李红源先生:监事会召集人,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北方光学电子总公司信息部职员,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教育局职员、主任科员、规划处副处长、计划处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经济运营部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巡视员兼副主任。

    于少明先生:监事,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西藏地质局驻西安疗养院、探矿十二队职员,山东省交通厅黄河航运局副科长,山东省交通厅主任、副处长,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吕翔先生:监事,学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经理。曾任国家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副主任科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执行总经理。

    刘义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养老金业务总监。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党办主任、养老金部总经理等。

    查尔斯?西姆斯先生:监事,学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万信基金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IGM基金公司联席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曾任职于加拿大多伦多市的Coopers and Lybrand公司,曾任富勤谭普顿投资公司在加拿大多伦多分支机构的首席财务官和销售与营销主管,富勤谭普顿投资公司加利福尼亚州国际总部副总裁、公司行政总裁,另外,曾任职于FundSERV公司董事会,并曾担任加拿大投资基金协会(IFIC)董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

    康茜女士:监事,法学和金融学双学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法律监察部总经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法律部、证券监管部门主任科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总经理。

    刘文灿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曾任原北京市二商局干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干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稽核总监等。

    王芬华女士:监事,经济学学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曾任北京NTT DATA人力资源部职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等。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弘弢先生,硕士。2000年4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总经理等,现任数量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7月10日起任职)、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9日起任职)、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21日起任职)、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25日起任职)、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28日起任职)、上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28日起任职)。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股票投资)成员

    滕天鸣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程海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海雄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胡建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阳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童汀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谭琦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3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63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3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14只,其中封闭式3只,开放式311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0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com.cn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网址:www.guose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网址:www.sywg.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6065161

    联系人:王霈霈

    网址: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548

    (1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1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网址:www.cinda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1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李春芳

    网址: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1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六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网址:www.gz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15)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1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1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网址: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105111(四川地区)、400-660-0109(全国)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立华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杨科

    经办律师:王立华、杨科

    (四)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聘请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德勤大楼8层

    法定代表人:卢伯卿

    联系电话:010-85207788

    传真:010-85181218

    联系人:郭新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新华、黄闽强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一)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二)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进行替代。

    (三)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结合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在确定权证合理价值的基础上,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权证投资。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

    若基金标的指数发生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情况和市场惯例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应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8,297,805,015.9599.59
     其中:股票18,297,805,015.9599.59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53,834,503.650.29
    6其他各项资产22,231,427.760.12
    7合计18,373,870,947.36100.00

    注: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105,878,214.500.58
    B采矿业1,640,216,904.078.94
    C制造业6,457,240,550.4535.18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05,907,544.002.76
    E建筑业659,953,380.563.60
    F批发和零售业462,288,246.562.52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52,353,648.462.46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15,510,991.961.72
    J金融业6,236,685,078.9533.98
    K房地产业979,676,226.035.34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7,082,208.000.58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8,714,258.000.59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6,235,136.370.20
    S综合230,062,628.041.25
     合计18,297,805,015.9599.68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16民生银行80,757,490778,502,203.604.24
    2600036招商银行50,065,310632,324,865.303.44
    3600837海通证券52,234,505528,090,845.552.88
    4601318中国平安11,991,425500,881,822.252.73
    5601166兴业银行27,860,300481,983,190.002.63
    6600000浦发银行42,261,400428,107,982.002.33
    7000002万 科A34,401,327370,158,278.522.02
    8601328交通银行72,146,200339,808,602.001.85
    9601088中国神华11,965,963260,618,674.141.42
    10600519贵州茅台1,500,512253,376,456.321.38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名称持仓量(买/卖)(单位:手)合约市值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说明
    IF1304沪深300股指期货IF1304合约6951,687,900.00-842,508.38买入股指期货多头合约的主要目的是进行更有效地流动性管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842,508.38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1,621,08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842,508.38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基金留存的现金头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投资于标的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股指期货,旨在配合基金日常投资管理需要,更有效地进行流动性管理,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3年2月22日贵州茅台受到贵州省物价局行政处罚。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贵州茅台系标的指数成分股,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11,079,814.31
    2应收证券清算款11,136,342.60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5,270.85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2,231,427.76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年12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3.27%0.92%5.95%1.29%-2.68%-0.37%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1.08%1.56%-1.10%1.56%0.02%0.00%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融资融券费、证券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

    (10)基金的登记结算费用。

    (11)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4)本条第(一)款第1项中第(4)至第(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12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交易”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和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举例。

    (八)在“十、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九)增加了“十一、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十)增加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