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3-030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其中4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琚存旭、崔也光因工作关系不能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陈金占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董事刘华、丁服千因工作关系不能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孙晶磊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董事杨松宇因工作关系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徐柏福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现场会议。董事长刘华委托董事孙晶磊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专项活动的通知(广东证监【2013】63号)》文件的精神,并依据《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4月修订)》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订:
增加:第三十一条 由于有关人员未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导致公司关联交易违规或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对责任人予以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第三十一条顺延为第三十二条。
原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修改为: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原第三十三条顺延为第三十四条。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专项活动自查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