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3—012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7日下午15:00在江阴市月城镇双泾村生态园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龚国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有关乡镇自来水厂部分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3—013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7日在江阴市月城镇双泾村生态园一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亚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有关乡镇自来水厂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3—014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5,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5,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6,535,9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904,1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出具的苏公W[2011]B0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25,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80,00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
2013年1~6月使用专项募集资金8,991,265.34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尚未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信息费等发行费用余款为870,014.50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763,351.51元,支付手续费3,493.08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5,923,985.93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金 额 |
一、募集资金净额 | 1,028,904,100.00 |
加:尚未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信息费等发行费用 | 870,014.50 |
加:利息收入 | 3,763,351.51 |
减:手续费支出 | 3,493.08 |
二、募集资金使用 | |
1、使用专项募集资金 | 292,609,987.00 |
其中: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43,148,004.00 |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25,000,000.00 |
3、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 380,000,000.00 |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35,923,985.93 |
四、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 | 35,923,985.9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11年5月5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1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签订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帐号:11030640292005241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帐号:3200161613605250592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帐号:92030154500000037)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帐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止201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1103064029200524108 | 1,036,418.2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32001616136052505922 | 32,369,325.9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 | 92030154500000037 | 2,518,241.74 |
合计 | 35,923,985.93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已先期投入金额为4,314.80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止2011年3月31日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 金额 |
1 | 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 | 17,574.00 | 1,827.4000 | 1,827.4000 |
2 | 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 | 7,784.90 | 1,345.2893 | 1,345.2893 |
3 | 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 | 6,996.74 | 1,142.1111 | 1,142.1111 |
合计 | 32,355.64 | 4,314.8004 | 4,314.8004 |
2011年4月15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公W[2011]E1167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已全部完成专项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并于2011年4月19日(公告编号:临2011—006)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置换行为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2,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1年4月19日(公告编号:临2011—004)和2011年5月6日(公告编号:临2011-010)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4、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8,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并于2011年4月19日(公告编号:临2011—005)和2011年5月6日(公告编号:临2011-010)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3年6月30日)(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2,890.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99.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261.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 | — | 17,574.00 | — | 17,574.00 | — | 17,574.00 | 0 | 100 | — | — | — | 否 |
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 | — | 7,784.90 | — | — | 705.70 | 4,690.26 | — | — | — | — | — | 否 |
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 | — | 6,996.74 | — | 6,996.74 | 193.43 | 6,996.74 | 0 | 100 | — | — | — | 否 |
合计 | — | 32,355.64 | — | — | 899.13 | 29,261.00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已先期投入金额为4,314.8004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全部完成专项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并于2011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2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1年4月19日(公告编号:临2011—004)和2011年5月6日(公告编号:临2011-010)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8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并于2011年4月19日(公告编号:临2011—005)和2011年5月6日(公告编号:临2011-010)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 |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3—015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349万元收购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山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1307万元收购江阴市金澜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澜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380万元收购江阴市马镇自来水厂(以下简称“马镇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2390万元收购江阴市峭岐自来水厂(以下简称“峭岐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深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做大做强水务产业,公司以现金1349万元收购顾山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1307万元收购金澜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380万元收购马镇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2390万元收购峭岐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交易价格为双方协议收购价,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二)本次交易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8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有关乡镇自来水厂部分资产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公司名称: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阴市顾山镇朝阳路9号
注册号:320281000139492
法定代表人:陆艇
注册资金:248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供水。一般经营项目:水电安装、维修;水暖器材、电器材料、卫生陶瓷制品的销售。
主要股东:自然人陆艇持有顾山水厂70%股权,为顾山水厂实际控制人。陆艇,境内自然人,男,1968年9月生,现任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7月31日 |
资产总额 | 8,223,683.12 | 7,965,154.79 |
资产净额 | 3,435,646.39 | 2,590,614.78 |
营业收入 | 6,984,763.37 | 4,158,123.40 |
净利润 | 108,239.18 | 109,886.75 |
2、公司名称:江阴市金澜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阴市顾山镇北国幸福南路
注册号:320281000108349
法定代表人:陆艇
注册资金:280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提供代抄水表,代收水费服务;水管安装、维修;水暖器材、五金、卫生厨具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自然人吴佩芬持有金澜水厂60%股权,为金澜水厂实际控制人。吴佩芬,境内自然人,女,1957年10月生,现退休。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7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593,862.83 | 2,599,969.71 |
资产净额 | 2,196,788.06 | 2,204,414.28 |
营业收入 | 7,936,727.86 | 4,702,831.05 |
净利润 | 17,831.20 | 7,626.22 |
3、公司名称:江阴市马镇自来水厂
公司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马公桥奇松路8号
注册号:320281000003948
法定代表人:赵文轩
注册资金:35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集体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水;供水。一般经营项目: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
主要股东:江阴市徐霞客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持有马镇水厂100%股权,为马镇水厂实际控制人。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7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617,865.43 | 1,599,624.28 |
资产净额 | 1,366,765.19 | 1,306,799.93 |
营业收入 | 3,434,540.62 | 1,949,807.08 |
净利润 | 16,048.90 | 1,092.40 |
4、公司名称:江阴市峭岐自来水厂
公司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峭岐新街树介桥
注册号:320281000004852
法定代表人:周锦清
注册资金:48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集体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供水。一般经营项目: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
主要股东:江阴市徐霞客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持有峭岐水厂100%股权,为峭岐水厂实际控制人。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7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6,541,327.27 | 32,937,086.84 |
资产净额 | 22,716,784.15 | 23,369,141.23 |
营业收入 | 12,145,196.71 | 5,875,174.40 |
净利润 | 1,449,645.01 | 755,467.78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1)公司收购顾山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评估范围具体包括:原材料:293项,主要为各类管材管件; 供水管网:各种管材口径的供水管线65.137公里;机器设备:18项,共28台(套)。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顾山水厂获得该资产的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 ,资产的生产经营运作合规有效。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3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顾山水厂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5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顾山水厂的资产帐面价值1,043.97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1,226.52万元,评估增值182.55万元,增值率为17.49%。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B-A)/A×100% | ||
流动资产 | 1 | 13.76 | 13.95 | 0.19 | 1.40% |
原材料 | 13.76 | 13.95 | 0.19 | 1.40% | |
固定资产 | 2 | 1,030.21 | 1,212.57 | 182.36 | 17.70% |
管道与沟槽 | 1027.75 | 1209.74 | 181.99 | 17.71% | |
设备 | 2.46 | 2.83 | 0.37 | 15.21% | |
资产合计 | 3 | 1,043.97 | 1,226.52 | 182.55 | 17.49% |
评估方法:本次委托评估的原材料、供水管网及机器设备为生产性用,不具备单独的获利能力,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且本次评估的单项资产,缺乏较为成熟的购买市场,所以也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所以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以确定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二)江阴市金澜自来水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1)公司收购金澜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评估范围具体包括:原材料:110项,主要为各类管材管件;供水管网:各种管材口径的供水管线38.445公里;机器设备:13项,共30台(套)。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金澜水厂获得该资产的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 ,资产的生产经营运作合规有效。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3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金澜水厂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6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金澜自来水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金澜水厂的资产帐面价值1,009.88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1,189.01万元,评估增值179.13万元,增值率为17.74%。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B-A)/A×100% | ||
流动资产 | 1 | 11.32 | 13.32 | 2.00 | 17.65% |
原材料 | 11.32 | 13.32 | 2.00 | 17.65% | |
固定资产 | 2 | 998.55 | 1,175.68 | 177.13 | 17.74% |
管道与沟槽 | 997.05 | 1,173.94 | 176.89 | 17.74% | |
设备 | 1.51 | 1.75 | 0.24 | 16.11% | |
资产合计 | 3 | 1,009.88 | 1,189.01 | 179.13 | 17.74% |
评估方法:本次委托评估的原材料、供水管网及机器设备为生产性用,不具备单独的获利能力,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且本次评估的单项资产,缺乏较为成熟的购买市场,所以也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所以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以确定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三)江阴市马镇自来水厂
1、交易标的
(1)公司收购马镇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评估范围具体包括:原材料:401项,主要为各类管材管件; 供水管网:各种管材口径的供水管线20.190公里;机器设备:14项,共14台(套);车辆:1辆。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马镇水厂获得该资产的时间为1991年6月8日 ,资产的生产经营运作合规有效。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3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马镇水厂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7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马镇自来水厂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马镇水厂的资产帐面价值346.04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382.29万元,评估增值36.25万元,增值率为10.48%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B-A)/A×100% | ||
流动资产 | 1 | 17.60 | 17.60 | ||
原材料 | 17.60 | 17.60 | |||
固定资产 | 2 | 328.44 | 364.69 | 36.25 | 11.04% |
管道与沟槽 | 324.53 | 360.59 | 36.06 | 11.11% | |
设备 | 3.10 | 3.25 | 0.16 | 5.01% | |
车辆 | 0.81 | 0.85 | 0.04 | 4.79% | |
资产合计 | 3 | 346.04 | 382.29 | 36.25 | 10.48% |
评估方法:本次委托评估的原材料、供水管网及机器设备为生产性用,不具备单独的获利能力,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且本次评估的单项资产,缺乏较为成熟的购买市场,所以也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所以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以确定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四)江阴市峭岐自来水厂
1、交易标的
(1)公司收购峭岐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评估范围具体包括:原材料:253项,主要为各类管材管件; 房屋建筑物:3项,主要为泵房等;构筑物:4项,主要为水池等;供水管网:各种管材口径的供水管线7.6588公里;机器设备:11项,主要为增压泵系统等;电子设备:43项,主要为流量计等。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峭岐水厂获得该资产的时间为1988年8月30日 ,资产的生产经营运作合规有效。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3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峭岐水厂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8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峭岐自来水厂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峭岐水厂的资产帐面价值1,839.23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2,174.93万元,评估增值335.69万元,增值率为18.25%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B-A)/A×100% | ||
流动资产 | 1 | 20.96 | 24.65 | 3.69 | 17.61% |
原材料 | 20.96 | 24.65 | 3.69 | 17.61% | |
固定资产 | 2 | 1,711.79 | 2,150.27 | 438.49 | 25.62% |
房屋建筑物 | 37.82 | 44.54 | 6.72 | 17.78% | |
构筑物 | 195.64 | 229.72 | 30.08 | 17.42% | |
管道与沟槽 | 1545.05 | 1831.92 | 286.88 | 18.57% | |
机器设备 | 34.57 | 38.37 | 3.80 | 11.00% | |
电子设备 | 5.19 | 5.72 | 0.53 | 10.15% | |
资产合计 | 3 | 1,839.23 | 2,174.93 | 335.69 | 18.25% |
评估方法:本次委托评估的原材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供水管网、机器设备以及电子设备为生产性用,不具备单独的获利能力,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且本次评估的单项资产,缺乏较为成熟的购买市场,所以也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所以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以确定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1、合同双方:甲方(资产出售方):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乙方(资产收购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