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3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8月7日—2013年8月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8月7日下午3:00至2013年8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朱星河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74,485,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74,4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5%。(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0,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2)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4,474,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票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4,448,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票24,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1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857%;反对票34,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13%;弃权票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审议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1-3内容详见201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应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海若、罗小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和《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