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价值
  • A6:信息披露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支付宝下周将推信用支付
    阿里金融版图再扩张
  • “有所不为”兴业银行关闭信用卡网上分期商城
  • 机构观点
  • 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颠覆者还是建设者?
  •  
    2013年8月9日   按日期查找
    3版:焦点 上一版  下一版
     
     
     
       | 3版:焦点
    支付宝下周将推信用支付
    阿里金融版图再扩张
    “有所不为”兴业银行关闭信用卡网上分期商城
    机构观点
    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颠覆者还是建设者?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颠覆者还是建设者?
    2013-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颜剑 周鹏峰 ○编辑 枫林

      

      互联网与金融融合的种种新闻在近期犹如潮水般袭来。昨日传出消息称,阿里金融将于下周推出信用支付;而日前,浦发银行中小企业业务经营中心总经理汪素南对记者表示,该行正在与某电商平台商讨合作,将于9月份左右推出电商通业务……

      在本周初,央行等部委调研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更是推高了这个话题的热度。不过,炙手可热的话题背后,尚待冷静的态度来进行观察。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记者表示,至少在短期之内,互联网金融不会冲击到传统金融业的地位。他认为,当前互联网金融话题之所以受到追捧,是由于几种互联网金融业务直接面对零售端,因而容易产生舆论的错觉。

      触网不改金融业本质

      本周初,央行等七部委组织调研小组,前往上海、杭州等地进行互联网金融的课题调研。据参加此次调研汇报的阿里系人士对记者表示,调研组认为,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业的本质,只不过是通过引入新的技术,降低了客户与消费者进入的门槛。

      调研组主要关注的是,在新的技术形势下,互联网金融将会导致原有的监管手段难以适应新的要求,并且,互联网金融的跨界经营方式,也需要各监管部门之间建立一种新的协调机制。此外,调研组还比较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在这种跨界经营的情况下,很好地保护客户权益。

      曾刚对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一个严格的定义,迄今为止,其内涵与外延都不清晰。但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支付行业。迄今为止,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达250家,互联网支付是许多机构所从事的主要业务,该块市场格局目前已经基本成熟,并且得到了央行的有效监管。

      一类是P2P(人人贷)。目前P2P行业还没有形成较权威的数据。据粗略统计,目前全国现在大体有300家P2P公司,对接了大约200多亿贷款。虽然有部分省市针对P2P行业颁发了类似金融信息服务的资质,但是实际上并未形成对行业的有效监管。此前,该行业已曝出多起平台倒闭、服务商卷款逃跑的案件。

      一类则是如淘宝、京东、腾讯等互联网平台公司对接持牌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针对其平台上的商户、个人所推出的金融服务。这如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小贷为淘宝商户提供小额贷款服务,余额宝则是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合作推出的产品,京东金融实际上也通过与银行合作推出向其平台上的供应商提供信贷服务……

      日前,汪素南对记者表示,该行正在与某电商平台商讨合作事宜,将于今年9月份左右向该电商平台上的商户提供“电商通”信贷服务。在合作中,该电商平台向浦发银行提供数据服务,提供包括平台商户的订单量、发包量、库存、客单价等可以反映商户财务状况的数据,银行根据相应的风险模型,测算出其商户的可授信额度。

      曾刚认为,这种互联网平台通过与持牌的金融机构合作所推出的产品,实际上并未改变金融产品的本质,而且,其运作本身也得到了相应的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不过,在客户分类等方面,还需要在监管的层面进行细化。

      冲击被夸大?

      马云关于互联网金融“搅局论”言犹在耳,而该话题的大热更是让外界认为这将颠覆传统金融业的生存地位。不过,在金融业界以及研究人士看来,这种论调存在过于夸大之嫌。

      这一判断来自监管部门,也来自金融机构。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目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互联网金融三大板块的业务量还不会撼动传统金融业务。“目前,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超过68万亿元,P2P就算做得再好,未来5年可能也很难达到这个规模的1%。”

      某股份制银行董事长近日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说,应该承认阿里巴巴支付业务等对传统商业银行商业模式的颠覆,尤其是80后、90后进入主流社会以后,消费付款平台更多选择互联网,对传统银行影响较大,但目前影响力被夸大了,因为银行很多业务功能互联网公司都不具备,比如创造货币的功能、发卡派生功能等。

      曾刚认为,在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可能会对传统银行业的存贷业务产生影响。首先,存款业务是持牌业务,在目前的情况来看,还不太可能放开;其次,贷款业务更加不可能受到冲击。他表示,截至今年6月末,中国银行业已达141万亿的资产规模,阿里小贷在经营几年做到极致之后,也就达到260亿左右的规模。这种体量与传统的银行相比,可谓微不足道。

      不过,他认为,在传统银行业不做改变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对其产生冲击的地方有可能在渠道方面。“如果说未来主要的经济活动都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上面,那么类似淘宝、京东之类的平台可能会给银行渠道带来冲击。”他说,但这种可能性并不大,“淘宝的交易量虽然很大,但中国经济体最大的交易量还是发生在企业之间。中国石油会用淘宝吗?”

      曾刚还认为,从收入的角度而言,这些互联网平台公司主要扮演的是通道作用,赚的是通道费用,真正的利差被传统金融机构、资金提供方所赚取。

      当然,不容忽视的是,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给传统金融业的业务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渠道的拓展、产品的创新、展业方式的创新、风险甄别与控制手段的创新等方面都是这两者融合后给传统金融业带来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