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航运 公告编号:2013-025
债券代码:126010 债券简称:08中远债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3年7月2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9日10: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股份总数为1,690,446,393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90,446,393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数885,924,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4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伟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造4艘36000载重吨多用途船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题表决时关联股东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赞成股31,979,58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容融律师和张子星律师到达会议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