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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783 公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3-03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3年8月8日在云南省腾冲县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3年7月26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11 位董事现场参会并行使了表决权,独立董事高培勇先生授权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运钊先生主持,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3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三、《公司2013年半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四、《公司2013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设立C型证券营业部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市场竞争的灵活性,在优质区域抢占业务先机,经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决定:1、同意公司根据市场状况,择机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川、福建、江西、辽宁、新疆、山东、广东、河南、河北、浙江、江苏、湖南、安徽、陕西、湖北等省市经济发达区域增设不超过30家C型证券营业部;2、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办理设立C型证券营业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关于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及面向客户的融资业务规模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决定:1、同意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实施方案、协议文本和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技术系统准备和风险控制机制;3、同意公司开展面向客户的融资业务包括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回购等以及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融资业务,用于开展面向客户的融资业务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转融通等合法途径筹集的资金;4、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或调整公司开展面向客户的融资业务总规模(以客户待偿还债务余额计算)不超过240亿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七、《关于公司开展柜台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创新业务发展,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决定:1、同意公司依据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开展柜台交易业务,在柜台市场发行、销售和交易基础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2、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柜台交易管理制度,决定发行、销售和交易的产品,建立健全柜台交易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技术系统准备和风险控制机制;3、同意公司在符合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批准的相关业务规模和风险限额范围内,投入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柜台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八、《关于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议案》

      为推动创新业务发展,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决定:1、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并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其他资产托管业务;2、同意公司根据监管机构要求,设立资产托管部作为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且该部门为公司的一级部门;3、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申请的手续,制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实施方案、协议文本和相关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建立健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决策流程、信息系统准备和风险控制机制等。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13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3-03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8日在云南省腾冲县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6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全体监事均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田丹先生主持,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公司2013年半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合规工作情况;2013年上半年,公司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和保障措施健全有效,合规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