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3-018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9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了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本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211,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4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有效;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详情请见2013年3月26日、2013年4月24日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13-006)、《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3-010)。
2013年8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为热电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履行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宁波开发区联合区域;法定代表人:周兆惠;经营范围:热电的生产供应管理,热水供应,区内供电、供热工程的安装、维护及工程项目、生产企业的电气和热网的施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信用等级:AA;担保单位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热电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 | 64,522 | 40,142 | 30,000 | 38,405 | 24,380 | 37,983 | 3,221 |
截至2013年6月30日 | 62,167 | 38,938 | 28,300 | 37,297 | 23,229 | 17,822 | 1,64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类型:为主合同下热电公司向华夏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期限:自2013年8月9日始至2014年8月9日止;公司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0,7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8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