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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3-05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 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3 年8月9日在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

    会议由董事长丁振国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审议通过了《2013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13-53)。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估计的议案》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会计估计的公告》(编号:临2013-54)。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义马环保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如下事项:

    (1)公司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3-050)

    (2)母公司对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环保”)的债权(含本金及利息)以对其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处理;

    (3)母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义马市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3,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承接义马环保在中国农业银行义马市支行的借款;

    (4)授权经营层按《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原则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事项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状况进行的合理调整,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对“安全生产费”有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3-05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于2013年8月9日在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人,现场出席人数为3人。

    会议由监事长周敏女士主持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 3人 反对:0 人 弃权: 0 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改会计估计的议案》

    赞成: 3人 反对:0 人 弃权: 0 人

    3、审议通过了《2013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 3人 反对:0 人 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3-05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 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40号)核准,东湖高新非公开发行41,882,955股新股募集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7.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6,583,230.60元,扣除发行费用10,933,760.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5,649,470.3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5月2日到位,并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3)01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

    以上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当增加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收益,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通知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未对上述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已投入本年使用金额累计利息收入净额期末余额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0.005,009.68772.468.2824,884.46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782.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009.6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4,884.46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公司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8 万元,募集资金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24,876.18万元,余额合计为24,884.46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3年5月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事项经公司201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止2013 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13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账户类型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4218643780180100269488.2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存款户42186437860850000039224,876.18
    合计24,884.4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 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564.95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09.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09.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9,564.9529,564.9529,564.955,009.685,009.68-24,555.2716.94%
    合计29,564.9529,564.9529,564.955,009.685,009.68-24,555.2716.9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3-05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为加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湖北路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将湖北路桥原按总包收入1%计提安全生产费,调整为按总包收入2%计提安全生产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旨满足会计核算的最新要求,提高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了补充及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