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3-30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0日上午10:00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13年8月29日在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3-31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
●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23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表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 是 |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3年 8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2013年8月修订)。
三、会议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2、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9:30-11:30,13:00-16:3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5、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虞海娟
联系电话:0513-83356525
联系传真:0513-83356525
四、其他事项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2、股权登记日的在册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2点规定的相关证件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3、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13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下列授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1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