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海股份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围海股份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并于2013年8月8日发出了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15:00至2013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5,614,12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7.425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5,065,13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7.245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8,98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80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82,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328,550股,占0.1598%;弃权票103,079股,占0.0501%。
2、《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82,891股,占0.1862%;弃权票108,798股,占0.0529%。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4、《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5.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5.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5.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5.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59,741股,占0.1750%;弃权票131,948股,占0.0802%。
5.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642%。
5.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5.8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5.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5.10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2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9%;反对326,750股,占0.1589%;弃权票164,939股,占0.080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