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投资者问询事项
及其解答情况公告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澄海 编号:临2013—049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投资者问询事项
及其解答情况公告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9日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者问询事项及其解答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为:临2013-048),在该公告中,股东问及公司是否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回答尚未收到。
公司于2013年8月8日下午16点30分左右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30807号),但在此之前,上述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确认发布。
对于以上给投资者造成的误解,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特此说明。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澄海 编号:临2013—050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和资产被查封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在编制2013年半年报期间,对本公司银行账户及公司资产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1、关于2013年1月8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南京西路支行开户的银行账户被冻结,该账户余额33.99万元,冻结余额3428万元,该账户已于2013年7月8日自动解除冻结。截止目前,公司无银行账户被冻结之情况。
2、经对公司房产进行自查中发现,公司位于国权路39号401室、2117-2128室,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查封,法律文书:(2012)锡商初字第017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2013)锡执字第5-1号。限制日期:2013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24日;公司位于国权路39号2101-2116室,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查封,法律文书:(2012)锡商初字第0178号民事裁定书。限制日期: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17日。
截止2013年8月14日,公司房产国权路39号401室、2101-2128室,由无锡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查封,但公司至今尚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房产诉讼及被查封的正式法律文书。
现经公司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及借款人了解,上述房产被司法查封案件案由系江阴民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借款人鲍崇宪、江苏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房产”),保证人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案号:(2012)锡商初字第0178号,该案执行案号:(2013)锡执字第5-1号,该案标的:本金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鲍崇宪先生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为其个人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已责成鲍崇宪及润泰房产尽快处理,消除该债务对公司的影响,如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将向鲍崇宪及润泰房产追偿,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