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4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亚厦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7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青谊 | 任锋 | ||
电话 | 0571-89880802 | 0571-89880808 | ||
传真 | 0571-89880809 | 0571-89880809 | ||
电子信箱 | yasha_002375@163.com | yasha_002375@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241,565,072.06 | 4,046,982,418.30 | 29.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0,221,108.55 | 257,458,132.83 | 39.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59,223,546.22 | 258,150,667.85 | 39.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06,252,687.18 | -495,060,224.12 | 17.9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41 | 39.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41 | 39.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79% | 8.68% | 1.1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578,475,191.20 | 9,888,506,964.73 | 6.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807,075,568.21 | 3,499,962,209.66 | 8.77%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6,094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88% | 228,000,000 | 质押 | 117,030,000 | |
张杏娟 | 境内自然人 | 13.03% | 82,800,000 | 62,100,000 | ||
丁欣欣 | 境内自然人 | 7.49% | 47,610,000 | 35,707,500 | ||
张伟良 | 境内自然人 | 2.93% | 18,630,000 | 13,972,50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6% | 18,152,213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5% | 17,492,507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4% | 9,814,385 | |||
交通银行-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 | 9,187,143 | |||
王文广 | 境内自然人 | 1% | 6,350,625 | 621,000 | ||
丁海富 | 境内自然人 | 1% | 6,350,625 | 621,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亚厦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2、张伟良先生为张杏娟女士的弟弟;3、王文广先生为丁欣欣先生之表弟;4、除上述实际控制人或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8,000,000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0,000,000股,实际合计持228,000,000股。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平稳增长,公司订单势头良好,施工进度正常,整体维持稳定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根据年初提出的2013年经营目标及工作重点,通过优化管理架构、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模式,完善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创新,同时通过并购战略、人才战略、产业链一体化战略不断提升企业整合能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13年上半年,公司业务开展顺利,新承接订单85亿,比上年同期增长38%,实现营业收入524,156.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52%,实现营业利润43,862.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022.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91%,实现每股收益0.57元,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16.32%提升至16.91%,净利润率由去年同期的6.64%上升至7.06%。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开展和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坚持以经营为龙头,生产是命脉的经营方针,除继续保持在公共建筑装饰、幕墙和住宅精装修业务的行业领先地位外,在高端星级酒店、金融机构、佛教项目、机场、地铁、体育场馆、博物馆和医疗机构等专业细分市场领域保持行业领跑地位。报告期,公司设计、施工了如沈阳奥体万达广场、新疆克拉玛依市体育馆、北京紫御华府、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嘉里中心、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青岛渔人码头、山东兖州兴隆文化园、交通银行江苏分行总部大楼、华泰证券总部大楼、国信证券大厦幕墙工程、宁波北仑银泰城、湘湖壹号、成都安琪儿妇产医院、三亚凤凰岛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项目。
(2)通过管理创新,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机制,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主要包括:①从财务、人才和采购等逐步试点推广ERP系统,为实现公司制度化、数据化、精细化管理提供强有力保障;②打造集材模式数字化,全面推广集中采购系统,建立完整供应链;③不断优化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模式,研究和创新商业模式,提升技术革新能力;④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统筹工程款的收支管理。
(3)继续做好公司人才的引进和培训,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基础。2013年上半年,公司组织各类在职员工培训145期,共计4342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员工的综合能力,有利于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公司还加强了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目标管理、创新管理等培训课程的开发不断提升企业中高层管理团队的综合管理能力。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展顺利。2013年6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非公开发行股票材料由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下半年将积极落实和补充反馈材料,争取尽快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更充实的资金保障。
(5)通过行业并购开拓全国区域市场,实现互补共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向大连正泰开宇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装饰”)增资的方式取得了正泰装饰51%股权,为公司拓展东北区域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公司下一步将在正泰装饰原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优秀管理人才,同时将总部的组织架构和经营模式复制到该子公司,实现正泰装饰的稳健高速增长,成为公司又一利润增长点。
(6)强化研发创新,提高项目科技含量。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科研开发力度,新获得12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新申请19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上半年新立项的RD项目共计23项。上半年公司还被评为2013年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和浙江省百强高新技术企业。
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公司以良好的业绩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报告期,公司荣获《财富》中国500强、2012年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价值50强”,2012年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领袖50强”,2012年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优秀单位等多个奖项,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1174万元收购大连正泰开宇装饰有限公司51%股权,故自报告期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海富
2013年8月13日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8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报摘要刊登在2013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文广、丁欣欣、张杏娟回避了表决。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刊登于2013年8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设立子公司和孙公司的议案》;
(1)公司拟定在甘肃省兰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以工商核准为准),并全权授权管理层办理该子公司的工商注册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甘肃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8万元
注册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61号东方数码大厦30层B7
人员设置: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均为丁海富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公司拟定在吉林省长春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以工商核准为准),并全权授权管理层办理该子公司的工商注册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吉林亚厦装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
注册地点:长春市
人员设置: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均为丁海富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3)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拟定在吉林省长春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以工商核准为准),并全权授权管理层办理该孙公司的工商注册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吉林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点:长春市
人员设置: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均为丁海富
经营范围: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幕墙、铝制品、金属门窗、不锈钢制品、中空玻璃的加工制作、销售;石材加工;建筑装饰材料(除危化品及易制毒品外)、五金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上述登记事项具体以工商最终登记为准。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北京尚呈视界广告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的议案》;
北京尚呈视界广告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180万元,为公司80%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未产生经济效益,本公司考虑将装饰主业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同时为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尚呈广告,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相关事宜。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于2013年8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8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震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1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1年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认:本次25名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25名激励对象获授370万份股票期权。
5、公司于2011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为820万股,其中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40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80万股,行权价格为32.38元。
6、因激励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刚先生出现不符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条件的情况,公司取消陈志刚先生已获授的20万份公司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7、因激励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费维国先生出现不符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条件的情况,公司取消费维国先生已获授的20万份公司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8、2012年5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8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公司14名激励对象,授予日为2012年5月3日,行权价格为30.92元。
9、公司于2012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的激励对象为23人,股票期权数量为1,050万股,行权价格为21.50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120万股,行权价格为20.53元。
10、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为21.40元,数量不变,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43元,数量不变。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2013年4月22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5,43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V=21.50元-0.10元=21.40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V=20.53元-0.10元=20.43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50元/股调整为21.40元/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53元/股调整为20.43元/股。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发表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经核查,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根据《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半年度报告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本公司将于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半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丁海富先生,总经理俞曙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青谊先生,财务总监刘红岩女士,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