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啤酒花 公告编号:临2013-023号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15日上午11: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30号三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余伟先生(半数以上董事授权)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10,405,27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367,916,646股的30.01%。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110,405,2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新疆国字律师事务所房福利、洪振江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2013]新国律证字第004号《新疆国字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提案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国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