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3-20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6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董事,并于2013年8月1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万家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农业银行“本利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3-21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万家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满足公司生产和发展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实现价值创造,经过多渠道收集理财信息,在综合评估风险及收益的前提下,投资万家共赢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共赢资产管理计划3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的万家共赢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回购、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信托计划、委托贷款、股权收益权等。
该项资产管理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3亿元,期限为2年,预期年化收益为8%,收益按季分配。
二、目的、存在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裕,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
2、存在的风险:如产品投资于信托计划、委托贷款和股权收益权,主要面临融资人的信用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针对融资人的信用风险,采用资产抵押或质押等作为风险缓释措施。可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市场公开交易的,抵、质押率不得超过50%;不可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市场公开交易的,抵、质押率不得超过40%。
此外,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业务流程》文件,对风险的控制和风险的监督做了规定,公司财务部将对本项投资产品的风险进行监控,控制市场风险。
本次投资万家资产管理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3-22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农业银行“本利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满足公司生产和发展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实现价值创造,经过多渠道收集理财信息,在综合评估风险及收益的前提下,投资农业银行“本利丰”理财产品4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农业银行“本利丰”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资金将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金融产品,以及农行AA级以上企业信托项目。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4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5.6%,收益按季支付。
二、目的、存在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裕,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
2、存在的风险:农业银行“本利丰”理财产品,由农业银行保证本金安全,但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农业银行“本利丰”理财产品,由农业银行保证本金安全,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业务流程》文件,对风险的控制和风险的监督做了规定,公司财务部将对本项投资产品的风险进行监控,控制市场风险。
本次投资农业银行“本利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3-23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6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监事,并于2013年8月1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作为山东东阿阿胶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后认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刘洪渭 张世东 杜杰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