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编号:2013-012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经济》杂志发表了题为《中炬高新:财务乱象 旁观者迷》的报道文章,对公司转让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借款利率、社会保险费缴纳和财务现金流量表等方面进行了负面报道。部分媒体进行了转载。
● 针对上述报道内容,公司进行核实后确认:上述报道与事实不符并存在重大差异。
一、报道简述
8月9日,《经济》杂志发表了题为《中炬高新:财务乱象 旁观者迷》的报道(以下简称“《报道》”),对公司转让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借款利率、社会保险费缴纳和财务现金流量表等方面进行了负面报道。
二、澄清声明
经公司核实,认为《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并存在重大差异。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转让江信基金股权的问题
《报道》质疑公司转让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决策有问题。
公司于2008年开始与国盛证券、美国世纪投资公司合作,共同发起筹备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由于筹备时间过长、外方退出、资本市场变化等原因,且公司的发展战略重点已转移,为集中资源优势,支持重点项目发展,公司决定将所持的江信基金的股权出售。公司参股筹建及退出基金公司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13年5月14日,公司刊登了《 关于出售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3-009号),已对有关事项作出了详细说明。
2、借款利率的问题
《报道》指出:“公司2012年公司借款平均余额为2.27亿元,利息支出高达4144万元,借款利率高达20%;或隐瞒负债。”
经公司核实,《报道》计算公司2012年平均负债不实,并未将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计算在内。公司于2011年12月起发行首期短期融资券3亿元,发行利率为7.7%;2012年11月,公司发行第二期短期融资券4.5亿元,发行利率5.15%。因此,公司2012年借款的平均余额应为5.77亿元,而非2.27亿元。两期短期融资券相应增加2012年利息支出约2558万元。扣除短期融资券利息的因素,2012年的其他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足1600万元,借款利率不到7%。公司对短期融资券的审批、发行、兑付情况已进行了公告,公司2012年度报告中,也在“其他流动负债”科目对短期融资券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3、社保缴纳比例的问题
《报道》指出:“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包含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项目全年发生额高达16311.11万元,而与此相对应的“社会保险费”项目支出金额却仅为1403.41万元,尚不及前一项目支出金额的10%。很明显低于国家规定的、由企业承担的员工社保缴纳比例约32%的标准范围。”
经公司核实,《报道》对社保缴纳理解不准确。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及社保局的规定,已足额为全体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
目前社保局规定的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⑴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0%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⑵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⑶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⑷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个人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
⑸补充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缴纳,职工个人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缴纳。
上述缴费比例中的“缴费工资”及“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标准由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及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确定并发布。
4、现金流量表的问题
(1)《报道》指出: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截止3季度末的发生额达4720.83万元,而到年报时披露的全年累计发生额却只有2333.19万元,2012年的第4季度,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负数。”
《报道》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理解有差异。公司2012年三季报告未经审计,主要是其他应收、其他应付往来款项,按发生额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列示;年度报告经审计时,部分项目则按照往来性质按收支抵消后的净额列示。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报道》指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科目全年发生额高达26184.18万元,而公司2012年固定资产原值仅增加1.12亿元、在建工程原值净增加约160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增加约3200万元,几项合计增加金额,小于同期发生的现金流出金额,且相差多达1亿元上下。”
《报道》对相关会计科目的理解错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除对应《报道》提及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项目外,还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增加(约4100万元),支付与工程、设备款项相关的预付款(约3400万元),支付与工程、设备款项相关的应付账款(约1800万元),以及固定资产税费的增加(约1000万元)等项目。因此,公司现金流与相应长期资产是清晰对应的。
三、补充说明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