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钢构 公告编号:2013-051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被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3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永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4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4,516,44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67%。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向庆源管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4,,516,44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4,,516,44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常娜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二○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