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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坏性创新者的
    先天基因与后天技能
    2013-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闫彦明
      《创新者的基因》
      掌握五种发现技能
      (美)杰夫·戴尔
      赫尔·葛瑞格森
      克莱顿·克里斯坦森 著
      曾佳宁 译
      中信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简评《创新者的基因——掌握五种发现技能》

      ⊙闫彦明

      

      创新理论奠基人熊彼特曾经鲜明地提出,在经济领域,实现创新活动的主体是“企业家”,企业家的核心职能并非是日常的经营或管理,而是看其能否实现生产过程中“新的组合”,这就引出后来广为使用的“企业家精神”的范畴。熊彼特同时还强调了创新活动的内生性,即创新是从体系内部发生的,而不是从外部强加于它的。因此,许多人认为,创新者所获得的先天基因在创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创新者包括企业家及创新型企业。

      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将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拖入了萧条的泥潭,而人们追求创新的动力却始终不减,第三次工业革命、3D打印、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思想、新技术汹涌袭来。从科学技术创新的格局来看,依然是老牌发达国家在主导全球的创新活动,那么,这是否再次印证了创新“先天基因说”?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和企业主能否从中获得新的机会?

      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联合杰夫·戴尔、赫尔·葛瑞格森等学者推出的《创新者的基因——掌握五种发现技能》,以颠覆性的观点,阐述了后天技能对于创新者的重要性,从而有力地驳斥了创新“先天基因说”。Salesforce.com公司总裁马克·贝尼奥夫因此评价该书是“将在未来若干年中成为创新管理者不可绕过的经典书籍”。由于《创新者的基因》的核心观点触及创新理论的深层次问题,撼动了关于创新条件的传统观点,或将对未来商业领域的发展方向产生重要影响。

      《创新者的基因》包括了大量的田野调查与实地访谈,这提高了研究的可信度。三位作者历时八年,采访和调查了亚马逊的缔造者杰夫·贝佐斯等众多研发出革新性新产品和新服务的首创者。在整理大量的访谈记录中,三位作者惊奇地发现了“一致的行动模式”:即“在发现突破性想法的时候,这些创新型企业家和主管们有相似的行为”;再进一步结合作者开展的一项面向全球75个国家的500多名创新者和5000多名主管的数据调查,最终提炼出了成功的创新者所拥有的共同“基因”,并由此提炼出了最具创意的企业家通常具备的五种“发现技能”:联想、观察、试验、发问、建立人脉。三位作者由此认定,只要掌握创新者特有的发现技能,就能激活埋伏在体内的创新基因。

      论及创新基因的遗传性,作者引用了Meton Reznikoff等人的一项大型试验及其结论,即人的智力(IQ)的80%至85%是由遗传因素决定的,而创造性行为只有20%至40%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相应的,大约三分之二的创新技能是后天习得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日、中、韩等国长大的人比较少以创新想法挑战现状,因为在这三国的传统文化中推崇集体主义、崇尚资历。可见,如何营造一个适合创新、鼓励创新、激发创新的社会环境,可能比先天的基因因素重要得多。

      在后天可以习得的五项发现技能中,作者认为各技能之间具有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其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联系”技能,即将看似不相关的问题、难题和想法联系起来,从而取得创新的突破。在西方历史上,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美第奇效应”是这方面极为成功的案例。美第奇家族将众多领域的创造者集结在佛罗伦萨,从而产生了一次创造力的大爆发,成就了文艺复兴的盛景。另外四项技能,归根到底也都能激发联系性思考,如创新者往往是“绝佳的发问者”,热衷于求索不同事物之间的联系;通过细致观察能获得对新行为方式的见解和想法;交际的作用在于,广泛的交游有助于整合不同背景人员的观点和资源;实验的作用在于通过不同的体验,激发新的灵感。例如,史蒂夫·乔布斯一生都在尝试各种新体验——冥想,在印度的修行、体验书法课等等都为日后的苹果公司预备了创新的种子。在五项技能中,联系是认知技能,后面四项则是行动技能,它们共同构成了创新者的基因。

      在研究《商业周刊》创新公司榜单的过程中,三位作者发现,创新型企业几乎无一例外地由创新型领导掌舵;这些领导在五项发现技能方面的得分都异乎寻常地高(他们的平均发现技能得分在88%区间,即这些项目得分高于88%的参与测试者)。仍以苹果公司为例,在1984年乔布斯离任后,苹果的创新力量(根据创新溢价评价)骤减,但数年后乔布斯重新执掌苹果,公司的创新力量又猛增。因此,一家公司若是想要创新,就必须确保高管团队具有创新技能。书中探索性地提出了创新组织或团队的“3P”框架(People、Process、Philosophy),即人才、程序、宗旨是顶级创新组织的三块基石,核心是发展能力。从人才团队看,如果公司想要在所有层级都组建创新骨干队伍,就必须尽可能地吸引创新型人才,并在招聘环节精心筛选——做到宁缺毋滥、虚位以待。作者指出,在企业管理中,还应当树立“创新是所有人的职责”、“破坏性创新是公司创新组合的一部分”等宗旨,并需要通过企业制度加以程序化。

      克里斯坦森始终在叩问创新者“非同凡响”的能力来自何处,而他的结论是,如果个人、团队和组织想要有“非同凡响”,就必须有非同凡响人之所为——通过不懈的努力,每个人都可以掌握创新的技能。

      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吧,就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