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3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1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 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见 2013 年 8 月2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虽然近几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低迷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了短期波动,但是根据公司的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对未来的发展和经营业绩抱有充分信心;同时,鉴于公司一贯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但在2012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为回报股东,孙毅先生提议公司2013 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716,440,7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716,440,7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716,440,79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32,881,588股。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3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48,316,418.1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29,473,551.45 元,截至 2013 年 6月 30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77,789,969.64 元。
由于2012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为了回报投资者的长期支持,公司已在2012年报中作出说明,计划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于2013年度中期进行现金分红。按照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分配预计现金分红3,582.20万元,约占经审计的2012年度和201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和的19.30%,占经审计的扣除法定公积金后的2012年度和201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和的20.62%。未来在考察公司2013年现金分红情况时,公司拟将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总额中2,600万元(占经审计的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36%)不纳入201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
经审议,公司董事一致认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提议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在提出分配预案前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2013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4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1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 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怀勇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见 2013 年 8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虽然近几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低迷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了短期波动,但是根据公司的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对未来的发展和经营业绩抱有充分信心;同时,鉴于公司一贯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但在2012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为回报股东,孙毅先生提议公司2013 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716,440,7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716,440,7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716,440,79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32,881,588股。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3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48,316,418.1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29,473,551.45 元,截至 2013 年 6月 30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77,789,969.64 元。
由于2012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为了回报投资者的长期支持,公司已在2012年报中作出说明,计划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于2013年度中期进行现金分红。按照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分配预计现金分红3,582.20万元,约占经审计的2012年度和201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和的19.30%,占经审计的扣除法定公积金后的2012年度和201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和的20.62%。未来在考察公司2013年现金分红情况时,公司拟将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总额中2,600万元(占经审计的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36%)不纳入201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提议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和未来发展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6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3日15:00至2013年9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畈工业功能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30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7、公司将于2013年8月30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2发行方式 |
3.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3.4发行数量 |
3.5认购方式 |
3.6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3.7限售期 |
3.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
3.9上市地点 |
3.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2—5,议案7—8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3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1楼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0030,传真号码:0571-8993966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66;投票简称:浙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三,3.00元代表对议案三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三中子议案3.1,3.02代表议案三中子议案3.2,以此类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 案 | 申报价格(元)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8所有议案同意表决 | 100.00 |
1 | 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 |
3.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1 |
3.2 | 发行方式 | 3.02 |
3.3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3.03 |
3.4 | 发行数量 | 3.04 |
3.5 | 认购方式 | 3.05 |
3.6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3.06 |
3.7 | 限售期 | 3.07 |
3.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 3.08 |
3.9 | 上市地点 | 3.09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10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 | 8.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序号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浙富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份 |
362266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份 |
362266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62266 | 买入 | 2.00元 | 3股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3日15:00至2013年9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9939661,联系人:汪婷、周文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3年8月3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富股份”(002266)股票
股,拟参加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 | 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3.2 | 发行方式 | ||||
3.3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3.4 | 发行数量 | ||||
3.5 | 认购方式 | ||||
3.6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3.7 | 限售期 | ||||
3.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 ||||
3.9 | 上市地点 |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