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3-036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3年8月8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2013年度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设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等工作。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民生证券关于益盛药业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实物资产对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降低管理成本,理顺管理关系,提升经营管理效率,整合内部资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位于集安市台上镇双岔村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等实物资产(评估后的市场价值为1,796.8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增资,其中1,000万元作为增资的注册资本,剩余796.87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投入。
《关于以实物资产对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3-03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的方式于2013年8月8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波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2013年度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设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将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等工作。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实物资产对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以实物资产对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理顺管理关系,提升经营管理效率,整合内部资源,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同意公司董事会以位于集安市台上镇双岔村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等实物资产(评估后的市场价值为1,796.8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增资,其中1,000万元作为增资的注册资本,剩余796.87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投入。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3-039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或“公司”)于201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件,获悉公司聘任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设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全部员工及业务将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
鉴于历年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士已转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等工作。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3年度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2013年度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富浩华与中瑞岳华合并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3-040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汉参”)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221,172.21元,超募资金总额为762,893,772.21元。
(二)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了便于公司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计划使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合计投资20,709.19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开展 “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2013年6月17日,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了集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与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涉及募集资金金额13,846.45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投资目的
因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6年),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846.45万元将自2013年至2017年逐年投入,所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益盛汉参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益盛汉参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全资子公司益盛汉参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6、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2013年4月2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购买该行“岁月流金51350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产品已于2013年6月25日到期,获得收益1,415,344元。
(2)2013年6月27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购买该行“岁月流金51359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产品尚未到期。
(3)2013年7月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集安市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该行“本利丰天天利2013年第1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该产品尚未到期。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益盛药业董事会决议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及相关议案,民生证券认为:
益盛药业全资子公司益盛汉参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益盛药业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关于益盛药业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3-041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实物资产对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或“公司”)于201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实物资产对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增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汉参”)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有机肥加工、销售。
2、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降低管理成本,理顺管理关系,提升经营管理效率,整合内部资源,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益盛汉参进行增资。
3、公司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以位于集安市台上镇双岔村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等实物资产投入,评估后的市场价值为1,796.87万元,其中1,000万元作为增资的注册资本,剩余796.87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投入。
4、增资完成后,益盛汉参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更为1.1亿元,公司持股仍为100%。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1、2013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实物资产对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2013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实物资产对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实物资产对益盛汉参增资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注册号:2205820000014520)
2、公司住所:集安市鸭江路669号
3、法定代表人:张益胜
4、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5、实收资本:1亿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有机肥加工、销售。
8、成立日期:2013年6月5日至长期
9、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10、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之实物资产基本情况
1、2013年6月24日,具有评估资格的通化中远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增资的实物资产其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通中远评报字(2013)第108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24日,益盛药业拟用于投资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的账面值为1,723.83万元,评估值为1,796.87万元,增值73.04万元,增值率为4.24%(增值的原因系土地取得时间较早,原始入账成本低,目前地价上涨导致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所致)。
2、本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24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年06月24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1 | 流动资产 | ||||
2 | 非流动资产 | 1,723.83 | 1,796.87 | 73.04 | 4.24 |
3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 ||||
4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 ||||
5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
6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
7 |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 ||||
8 | 固定资产净额 | 1,239.95 | 1,215.37 | -24.58 | -1.98 |
9 | 在建工程净额 | ||||
10 | 工程物资净额 | ||||
11 | 固定资产清理 | ||||
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 ||||
13 | 油气资产净额 | ||||
14 | 无形资产净额 | 483.88 | 581.50 | 97.62 | 20.17 |
15 | 开发支出 | ||||
16 | 商誉净额 | ||||
17 | 长期待摊费用 | ||||
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20 | 资产总计 | 1,723.83 | 1,796.87 | 73.04 | 4.24 |
21 | 流动负债 | ||||
22 | 非流动负债 | ||||
23 | 负债总计 | ||||
2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以上述全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1,796.87万元对益盛汉参进行增资,其中1,000万元作为增资的注册资本,剩余796.87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投入。
2、增资完成后,益盛汉参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更为1.1亿元,公司持股仍为100%。
3、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尽快办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益盛汉参增资的目的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降低管理成本,理顺管理关系,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增资本质上属于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资源整合,因此不存在额外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通中远评报字(2013)第108号)。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3-042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暴雨对公司人参种植影响的说明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近日接到大量投资者电话,咨询吉林省暴雨对公司人参种植的影响等相关事宜。鉴于广大投资者对该事项的关注,公司现就本次暴雨对公司人参种植的影响说明如下:
公司自2007年起就开始了非林地栽参项目的建设,截至目前公司已在集安市台上镇、大路镇、财源镇等三个乡镇建立了非林地人参种植基地2500亩。因非林地人参种植周期较长(6年),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公司已充分考虑到了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对该项目的影响,同时建立了整套的防范措施,并就相关防范技术申请了专利,如非林地人参种植的区域排水系统布局方法等。
2013年8月16日,吉林省遭受本年度最大一次暴雨袭击。因公司已对水灾等自然灾害进行了预防并采取了相关措施,本次暴雨未对公司的非林地人参种植产生重大影响。据公司2013年8月17日的统计结果显示,本次公司非林地人参种植基地损毁面积为9.7亩,占公司已种植总面积的0.04%,其中:2010年种植的非林地人参的损毁面积为3.71亩,2011年种植的非林地人参的损毁面积为5.99亩,其他年份种植的人参未受影响。本次受灾地点均位于集安市台上镇,其他乡镇未受影响。
本次因暴雨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较小,不会对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