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3-27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8月19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公司42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4日;
7、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244,155,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3-20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44,155,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关于预计2013年度为湖南中拓双菱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3-21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44,155,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3-22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44,155,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勇军、黄靖珂;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