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8版)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昊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已在甘肃、宁夏和青海等西部地区承建了多个大型光伏发电项目,此次拟开发建设的神池山后梁50MW光伏电站项目,是公司在山西地区的首个重大项目,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对开拓中东部地区光伏电站市场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并可带动公司光伏产业核心产能的有效释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在项目公司取得建设许可与并网接入许可后,董事会还将根据项目的经济效益及资金需求,确定对项目公司的增资方案,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故本次首期投资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3-052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300MW光伏电站项目长期贷款
●接受财务资助金额:24亿元
●无特别风险提示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上海分行”)与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签署了100亿元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其中首期20亿元用于支持公司在嘉峪关、张掖、高台等地区合计200MW光伏电站的开发与建设(详见公告2012-028)。
截止2013年6月底,上述光伏电站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其中嘉峪关100MW、高台50MW项目已成功实现出售。
为了继续支持公司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国开行上海分行拟就公司甘肃、宁夏、青海、陕西、新疆等地区30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提供 24亿元长期贷款,贷款期限 15 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电站建设期及电站并网后营运第一年由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提供贷款担保,后续营运期以项目公司电费收益权进行质押担保(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1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00MW光伏电站项目长期贷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且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住所:上海市浦明路68号
法定代表人:郭濂
宗旨:国家开发银行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薄弱环节,致力于以融资推动市场建设和规划先行,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等,以此,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
经营范围:吸收除居民储蓄存款之外的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与公司之间在业务、资产、债权等方面的关系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张掖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19,400万元,期限为2012年12月24日至2027年12月23日;全资子公司甘肃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29,042万元,期限为2012年12月24日至2027年12月23日。
三、贷款标的基本情况
贷款主体为承担300MW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
四、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相关贷款合同尚未签订。
五、接受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国开行上海分行拟向公司提供长期贷款,为公司在甘肃、宁夏等地区30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也为公司未来二年获取稳定的电站开发收益奠定了基础。
六、接受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
公司在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前,将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认证和收益测算,国开行上海分行也将在项目获得必要的建设许可后再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故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13-053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5日下午1: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8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南楼7楼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9月5日下午1:30,会期半天
3、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8日
4、会议地点: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南楼7楼
5、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 议 内 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签署500MW光伏电站合作项目入园合同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增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 否 |
3 | 《关于修改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签署光伏电站开发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 否 |
5 | 《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00MW光伏电站项目长期贷款的议案》 | 否 |
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议案》 | 否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 2013年8月29日 9:00—16:00
3、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
4、信函登记请寄: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南楼航天机电董事会办公室,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200235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827176
联系人:航天机电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委托书格式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我单位(个人)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1、《关于签署500MW光伏电站合作项目入园合同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2、《关于增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3、《关于修改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签署光伏电站开发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5、《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00MW光伏电站项目长期贷款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3-054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7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在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在列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后,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3、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提案程序及董事会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其他议案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