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58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润物控股有限公司通知,润物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润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于2013年5月28日、4月17日将所持公司股份合计57,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初始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参与交易的原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数量(股) | 购回期限 |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000,000 | 365天(2013年5月28日-2014年5月28日) |
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00,000 | 359天(2013年4月17日-2014年4月11日) |
二、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交易后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1,000,000 | 4.43% | 0 | 0 |
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700,000 | 0.58 | 0 | 0 |
1、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有关证券公司按照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意见行使;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赠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购回期满,如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约,有关证券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286号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股票代码:600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顺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B座19楼1903-1906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公司名称: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远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333弄3号26C室-2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3年8月19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英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科英华/上市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A 股 | 指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整的中科英华人民币普通股 |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5,770万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董事会 | 指 |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顺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80,000 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8年3月10日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B座19楼1903-1906室 |
主要股东 | 陈远、甘晓娟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销售机械设备、通讯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计算机及配件。 |
公司名称 | 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远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4,480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4年11月16日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333弄3号26C室-21 |
主要股东 |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情况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顺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远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境内、境外从未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其他上市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润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第三章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中科英华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通过本次持有中科英华股份可以分享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实现投资回报。除本此约定购回交易事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尚无具体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中科英华的股份。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前,润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科英华51,00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43%,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中科英华6,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58%,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57,70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02%。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后,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暂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5,770万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初始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参与交易的原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数量(股) | 购回期限 |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000,000 | 365天(2013年5月28日-2014年5月28日) |
2、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参与交易的原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数量(股) | 购回期限 |
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00,000 | 359天(2013年4月17日-2014年4月11日) |
本次交易后,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暂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事项
1、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有关证券公司按照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意见行使;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赠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购回期满,如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约,有关证券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
第五章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未曾有过买卖中科英华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润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书》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签章: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顺):
签署日期:2013年 月 日
签章: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远):
签署日期:2013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286号 |
股票简称 | 中科英华 | 股票代码 | 6001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权益股份数量:5,100万股 持股比例:4.43%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权益股份变动数量:5,100万股 变动比例:4.4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签章: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顺):
签署日期:2013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2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286号 |
股票简称 | 中科英华 | 股票代码 | 6001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权益股份数量:670万股 持股比例:0.58%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权益股份变动数量:670万股 变动比例:0.5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签章: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远):
签署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