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3-012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1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在营口金泰珑悦海景大酒店2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亲自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实有9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朱友文先生主持,监事会部分成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1、发行规模:发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不低于总发行规模的50%。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与品种:发行最长不超过5年期公司债券,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债券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地:中国大陆境内。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5、募集资金主要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调整债务结构。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6、担保事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8、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为保证公司顺利实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事项、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终止发行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相关具体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10、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相关公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并根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内各项内容均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3-013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9-5
● 股权登记日:2013-8-30
●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根据2013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5日(星期四)10:00,会期半天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日月潭大酒店6楼中会议室
(六)有关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否 |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13年8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铁龙物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地点及相关登记材料送达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日月潭大酒店八楼证券事务部。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快递或传真方式登记,并通过电话与工作人员确认登记事宜。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丹
联系电话:0411-82810881
传 真:0411-82816639
邮 箱:zhengquan@chinacrt.com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星期二)
上午 9:00~11:00 下午 1:00~4:00
3、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议 案 名 称 | 表 决 意 见 | |
关于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 1、发行规模 | □同意 □反对 □弃权 |
2、发行期限与品种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3、发行地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5、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6、担保事项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7、决议有效期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8、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采取的保障措施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9、为保证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事项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10、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相关公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 □同意 □反对 □弃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