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3-02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8月2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2013年8月16日,大龙有限出资10,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购买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3年第247期百县千镇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995101010013458),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3年第247期百县千镇人民币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本金:10,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9%
6、产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8月19日
7、产品到期日:2013年10月8日
8、资金来源: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金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严格规范的执行审批流程和决策机制,风险可控。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使用该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三、截至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8%。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