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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首次发布稽查执法工作意见(上接封一)
    2013-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首次发布稽查执法工作意见

      (上接封一)同时,建立说情人备案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稽查执法工作保密制度,违反规定的,严格追究责任。

      此外,意见要求建立案件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大案要案类(A类)、常规案件类(B类)、简单案件类(C类)三类案件的分类标准,并根据案件具体进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对稽查局、上海、深圳专员办分别作出案件办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

      专家表示,意见对案件查办周期提出具体的时间限制,给予调查审理部门更大空间,有权拒绝上级领导和其他部门单位从轻处罚的意见,案件查办效率将大幅提升。同时,说情人备案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将实际工作中“边边角角”等灰色地带逐渐开始杜绝,无疑走在了市场前列。

      完善执法制度和标准建设

      意见在执法制度和标准建设方面也提出了诸多要求,明确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健全稽查执法组织保障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坚持和优化查审分离体制,要求明确调查取证基本要求,完善稽查工作底稿制度,通过工作底稿如实记录调查程序、取证过程、调查事项和初步意见。建立特殊案件快速会商处理机制,会机关和派出机构要分别建立特别重大案件的快速会商处理机制,主要负责处理A类案件中需要快速回应社会关注等情形的特别重大案件。建立完善快速结案制度。

      同时,意见明确加强系统内外的协调配合,完善内部执法联动机制,建立稽查执法与信息披露监管联动机制,对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立案调查的,要在调查通知书中载明涉嫌违法的主要类型,并在立案、调查结案、审理结案、行政处罚等环节及时告知信息披露义务人,督促其及时披露案件有关信息。

      此外,意见也在加大稽查执法经费保障、强化稽查执法信息技术保障、大力充实稽查执法力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上述专家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仍然会不断发生,稽查执法工作面临复杂的形势,出台该意见是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证监会还将及时采取包括加强稽查执法工作在内的各种工作措施,推动市场发展与创新,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