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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调控的核心
    在于尊重经济规律
    2013-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湘源

      ⊙黄湘源

      

      温州微调楼市限购令,虽然未必表明房地产又将成为经济刺激的抓手,但无可置疑地释放了调控思路转变的重要信号。

      以限购和限贷为主要手段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了多年,人们正常的改善住房需求受到了限制,房价却还在涨,一些银行的不良资产和地方债务风险的积累更是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这种没有赢家的局面无疑是需要反思的。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用多种“量化宽松”政策来刺激GDP增长,房地产过快发展和房价的过快上涨就是最突出的表现。表面上看来,房地产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仅能带动钢铁、建材、家电等产业的繁荣,而且由于对地方城市建设贡献厥伟,还成了地方政府发财致富的重要法宝。但房地产也是资金占用和消费大户。土地出让金在给土地财政带来短期利益的同时,也推高了房价和房租,吞噬了城市服务业的发展潜力,挤占了中小企业所迫切需要的资金,阻碍了实体经济的长远发展。

      不过,在笔者看来,绑架实体经济的,与其说是房地产,还不如说是金融垄断。随着经济情势的越来越复杂,中央政府部门可以使用的手段越来越少,诉诸金融财政等手段来进行的调控也就越来越成为最为常见的现象。尽管在国有银行改制上市的推动下,我国的金融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在为实体经济服务和为社会提供有益的服务方面却没有太大的长进。相反,国有银行不仅没有把大量发行的货币投放到真正需要钱的实体经济,反而在信贷收紧的条件下把钱放到“影子银行”以逃避监管。银行凭借其利率垄断所获得的利润冲淡或摊薄其不断增长的不良资产风险,而“影子银行”则通过其所制造的各种金融产品为房地产业和其他过剩产业提供应有尽有的服务。这也正是越是成为调控对象的房地产业和其他过剩产业反而越是能够逆势增长的内在原因之一。庞大的金融垄断体系从危机中获得好处,却把危机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转嫁给其他国民经济部门,尤其是实体经济部门。可以说,包括房地产调控在内的经济调控之所以鲜有成功的先例,其源盖出于此。

      打压和控制难以平抑房地产市场价格,这已为以往的实践所一再证明了的。至于该不该继续成为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则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而是由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提出,“用市场机制倒逼经济结构调整紧迫感明显增强。”就此而言,无论是放宽限购之类行政色彩过浓的调控,还是重新放开对房地产企业的信贷和再融资,都不值得大惊小怪。

      其实,现在问题的要害不在房地产调控的放宽限制上,而是在金融创新名义下的存款理财化和贷款证券化。当银行可以既做信息中介又作投资中介还作交易中介的时候,实际上也就相当于把影子银行的一部分业务纳入传统银行经营范围,让游击队正规化。如此这般的金融创新,成倍提高了金融杠杆的倍数,也使得过度依赖金融杠杆的房地产业的复苏随时有可能再次成为系统风险的推手。

      很显然,改变房地产调控思路的核心,在于尊重经济规律,按市场规则办事。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根本的出路不是去土地化,而是去杠杆化,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这同重新起用房地产业作为刺激经济的增长点原本就不是一回事,同主动刺破房价泡沫也不是一回事。按市场规则办事,意味着我们既要“积极释放有效需求,推动居民消费升级,保持合理投资增长,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又要继续坚持从土地、金融、财税等方面推进深入的市场化改革,更多采用市场化手段而不是继续依靠行政调控手段来防范和控制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和地方政府债务的违约风险。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才有可能真正避免房地产泡沫的“前度刘郎又重来”,而迎来在市场规律作用下的市场经济新轮回。(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