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临2013-03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本次会议由宫少林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朱立伟董事书面委托彭磊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将以下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同意公司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资产管理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允许开展的其他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公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投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3、公司总部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由资产管理子公司承继,公司总部不再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4、修订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具体为: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删除“证券资产管理”一项,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四款增加“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核准的其他业务”(具体表述以监管机构核准为准);
5、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子公司的筹备、报批以及设立等相关事宜;全权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变更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换发等相关具体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保险兼业代理的议案
1、同意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保险兼业代理”一项;
2、同意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关于经营范围的条款增加“保险兼业代理”的内容(具体内容以监管机构批准为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申请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关于经营范围有关条款的具体事宜以及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中期经营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3年中期合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对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同意对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办理增资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2013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在深圳市委党校学苑宾馆召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宫少林董事长9月6日因公出差,无法主持股东大会,会议推选王岩董事主持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临2013-03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路明先生召集并主持。
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姜路明、吴慧峰、张泽宏、尹虹艳、詹桂峰、何敏。
房小兵监事委托詹桂峰监事行使表决权;朱海彬监事委托尹虹艳监事行使表决权。
应出席监事8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委托表决2人。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曹栋先生列席了会议。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郭健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罗莉女士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就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临2013-0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2: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深圳市委党校学苑宾馆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是 |
2 |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保险兼业代理的议案 | 是 |
3 |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否 |
上述第1、2项议案提交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公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以下简称“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上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截至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办理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还应传真或邮寄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登记截止时间
2013年9月3日(星期二)
3、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5楼(邮编:518026)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2960157、82960524、82943285
传真: 0755-82944669
电子邮箱:IR@cmschina.com.cn
联系人:廖小姐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
附件: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临2013-03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持招商基金股权
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74号)。根据该批复,公司获准受让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基金”)11.7%的股权。受让完成后,本公司合计持有招商基金45%的股权。
公司将根据批复的要求,协助招商基金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该公司治理结构,维护该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