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3-5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3-52号)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8月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8月20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卓敏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核并通过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核意见如下:
1、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3-052号)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5号文核准,2007年11月2日,本公司以12.60元/股的发行价格向7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48,539.2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07年11月2日,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南验字(2007)第19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此次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截止2007年3月31日东原地产净资产评估值的90%作价,相当于1.84元/股作价溢价增资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地产”),并最终投资于“中央大街”项目(现更名为“长江畔1891”项目)。
截至2013年0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539.2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与2013年6月进行修订,此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和监督等情况。本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07年11月2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款项人民币48,539.20万元,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南坪支行(账号:50001073600050002555)。
2007年11月5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东原房地产,存放于东原地产在中信银行南坪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421210182600078084)。
截至2013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中信银行南坪支行(账号:7421210182600078084)余额人民币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8,539.20 |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76.3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539.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东原 “中央大街”项目 | 否 | 48,539.2 | 48,539.2 | 48,539.2 | 2,076.31 | 48,539.2 | 0 | 100 | 不确定 | 294.61 | 否 | 否 |
合计 | — | 48,539.2 | 48,539.2 | 48,539.2 | 2,076.31 | 48,539.2 | 0 | 100 | — | 294.61 | — | — |
2007年11月5日,本公司将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48,539.20万元已全部增资投入东原地产,此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东原地产的持股比例提高为77.56%。上述资金将最终全部投入“中央大街”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东原“中央大街”项目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中段,项目占地面积为92,51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59,743平方米。根据原开发计划,“中央大街”项目共分三期开发,原预计一期工程从2007年4 月到2009年11 月;二期工程从2008年11 月到2010年12月;三期工程从2009年11 月到2011 年8 月。但是由于 2008年重庆市政府为了对“两江四岸”的景观资源进行保护,因此对重庆“两江四岸”沿江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建设,暂缓相关规划审批手续的办理,“中央大街”项目开发周期推迟。
本公司已经取得相关规划许可和施工手续的一期工程,包括7、9 号楼和相应的商业建筑,其中9号楼已于2010年3月开始预售,7号楼已于2011年3月开始预售。上述两号楼分别于2011年10月29日、2011年12月20日开始交房。截至2013年06月30日止,项目一期的7号楼和9号楼商业部分已经全部交房并确认收入,住宅部分已经交房并确认收入的比例为87.69%,车库待售。
由于项目开发周期推迟,二期和三期项目未能按照原预计开发计划推进,因此项目未能按期达到预定效益。
2013年1-6月,本项目实现收入988.70万元,销售毛利率34.03%,净利润294.61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未偿还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无结余。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8,539.20 |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76.3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539.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东原“中央大街”项目 | 否 | 48,539.2 | 48,539.2 | 48,539.2 | 2,076.31 | 48,539.20 | 0 | 100 | 不确定 | 294.61 | 否 | 否 |
合计 | — | 48,539.2 | 48,539.2 | 48,539.2 | 2,076.31 | 48,539.20 | 0 | 100 | — | 294.6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中央大街”项目位于重庆市南滨路,项目区位条件非常优越,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92,5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59,743平方米。由于重庆市政府对“两江四岸”规划审核原因,项目开发计划时间有所变化,开发周期推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截至2013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3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3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13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无结余。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截止2013年0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