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8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519999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4年03月1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关于改变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结转周期的公告》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3年8月21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3年7月23日至2013年8月20日 |
注: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详见2010年11月20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长信利息收益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有关内容的公告》。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按A、B级在收益期间的收益分别予以支付。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3年8月22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前一工作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3年8月2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3年8月22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和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xfund.com.cn)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1 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截止日为每月20日,并于每月21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累计收益截止日或支付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2 投资者于2013年8月20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通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直销“T+0”快速赎回业务申请赎回的份额,不享有赎回当日的收益)。
4、咨询办法
4.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4.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4.3 中国农业银行、长江证券等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22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57号),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准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名称为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业务范围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