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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凌云B股 公告编号:2013-016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8月21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前10日已经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遵循安全性和公允性原则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只能购买金融机构不超过一年期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投资理财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上述资金权限内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5700万元人民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遵循安全性和公允性原则前提下,以自有资金57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无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获得较高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13年9月6日,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543号均益大厦12楼会议室。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证券名称:凌云B股 证券代码:900957 编号: 2013-017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9月6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日,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8月2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3年9月6日上午9: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543号均益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对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 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3年8月16日及2013年8月22日公告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www.sse.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9月2日,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8月28日。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请于2013年9月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请于会议召开当日08: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会议开始后将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登记时,法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1201室

    邮政编码:20012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电话:021-68401110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荣玫

    联系电话:021-68400880 传真电话:021-68401110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1201室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2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1.审议《对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2.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