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3-03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南世纪城(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世纪城(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南房地产”),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借款27000万元。本公司为沈阳中南房地产27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3年。
2、2013年8月22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南世纪城(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南世纪城(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星海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注册资本:9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股100%。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沈阳中南房地产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5289.64万元,净资产为12229.91万元;2012年度沈阳房地产未交房结转收入,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770.09万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沈阳中南房地产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7136.17万元,净资产为11850.46万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沈阳房地产未交房结转收入,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524.3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为被担保方沈阳中南房地产向担保权人工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有效期内,沈阳中南房地产向工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认为:沈阳中南房地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项目运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以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无需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沈阳中南房地产向银行借款事宜提供担保之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之规定,亦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制度,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8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9184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64%。
截至2013年8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1、五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担保合同。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3-03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三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2日在中南大厦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进行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南世纪城(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中南世纪城(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工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人民币27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南世纪城(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