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2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下午13:30在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股份813,253,461股,占公司总股份75.22%。其中非限售股208,918,487股,占公司总股份19.32%,限售股604,334,974股,占公司总股份55.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778,012,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9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20人,代表股份35,241,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517,3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59,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677,0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6、股份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416,26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5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78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提出及审议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