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一)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和相关议案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
(二)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参加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兴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审核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下列预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扬州制药有限公司继续执行其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8日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兴田、吴健回避表决。)
(三)批准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日签订的《污水委托处理协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兴田、吴健回避表决。)
会议无其它议题。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二)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协议》;
(三)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四)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
(五)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委托处理协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七)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后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