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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9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1日15:00时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建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通过审议《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201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0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1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1日16:30时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龙兴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1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