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3-00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8月21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罗玉成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吴博达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滕铁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经管会成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3年半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聘任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设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注销,其全部员工及业务将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
鉴于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士已转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故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担任公司下一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罗玉成先生、吴博达先生、宋冬林先生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增资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五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罗玉成先生、吴博达先生、宋冬林先生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3-010《关于增资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票数: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董事会制定了《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公司内幕交易防控责任及考核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3年9月24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增资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3、《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具体会议时间、地点详见公司临 2013-009《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3-00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8日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24日上午8:30分
5、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方式
6、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增资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3、《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止2013 年9月18日下午3: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四、会议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3年9月23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 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五、会议登记地点: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30011
传真:0431-85765338
联系电话:0431-85765755
联系人:刘志勇
六、重要提示: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 | 增资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3 | 《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 2013-010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投资金额:875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
投票权。过去12个月公司没有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还需中国保监会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投资(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召开的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汽车保险股份公司》的议案;2010年4月19日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通过了《增资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12年6月15日,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安保险”)正式成立.
公司现持有鑫安保险875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17.50%。鑫安保险为提升拓展市场的能力,保障初创期顺利步入成长期,结合目前的市场环境、监管环境状况,拟进行战略性增资。以增强承保能力,改善业务结构,提高盈利水平,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本次增资计划将鑫安保险的资本金由原来的5亿元,增加到10亿元,增资额度为5亿元,本公司此次增资金额为875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扩股面向现有股东等比例增资。其中,鑫安保险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的议案,该公司原股东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鑫安保险的股份(持股比例20%)全部转让给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目前相关文件已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即此次增资对象为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惠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联拓奥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亿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后,股东各方的持股比例不变。
各出资方的增资协议尚未签署,预计9月底签署完毕。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方(关联方)情况
1、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政务服务中心610室,法人代表:徐建一,注册资本:300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220102593370778,实际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范围: 投资及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策划;咨询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经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历史沿革: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成立,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0%全资设立,将代表其进行金融及关联产业投资,并对其投资的公司实施管理。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该公司2012年末总资产为303,307,733.51元;净资产302,298,799.19元;营业总收入0元;利润总额3,075,328.57元;净利润2,298,799.19元。
相互关系: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2、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许宪平,注册资本:159,517万元,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斜乡李楼南,税务登记号:120114103071899,实际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及经营夏利、威乐、威姿、威志牌系列轿车,天内牌系列汽车发动机、天齿牌变速器及相关产品的开发设计。
历史沿革:公司的前身是天津市微型汽车厂,1997年改制成立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发行股票并上市。2002年6月,一汽集团公司与天汽集团签署重组协议,一汽集团公司受让天汽集团持有的公司50.98%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2年其主要股东变更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2012年末总资产为8,993,527,498.20元,净资产3,669,504,793.05元,营业收入7,501,953,477.37元,利润总额51,105,865.34元,净利润34,195,839.57元。
相互关系: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法人代表:许宪平;注册资本:壹拾陆亿贰仟柒佰五拾万圆整(162,750万元);税务登记号:220104244976413,实际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范围: 开发、制造、销售轿车,旅行车及其配件,修理汽车,加工非标设备,机械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
历史沿革: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发行股票并上市。2012年其主要股东变更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2012年末总资产为1633056.29元,净资产760692.09元,营业收入2338490.47元,利润总额-95876.38元,净利润-75647.26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4、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法定代表人: 滕铁骑,注册资本: 129869.5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 22010570255225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国内销售及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设备及工艺装备的设计、制造及相关服务;租赁业务、物业服务业务(需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仓储和配送业务及相关服务。实际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公司主要生产环境控制系统、底盘系统、转向及传动系统、安全系统、发动机附件系统等汽车零部件产品。
历史沿革:2007年12月,在长春市工商局注册并投入运营。该公司的前身是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政策和一汽集团公司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进行整体改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2012年底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2012年末总资产为6,269,921,759.76元,净资产3,755,129,635.65元,营业收入4,828,316,433.70元,利润总额570,656,348.97元,净利润532,657,267.44元。
相互关系: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5、吉林亿安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711号,法人代表: 滕铁骑,注册资本:10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220106759320149,实际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历史沿革:公司原名“吉林亿安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4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一家专业性保险经济公司,于2011年11月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该公司2012年末总资产为25134594.33元,净资产 24789025.21元,营业收入2575496.38元,利润总额2710456.46元,净利润2031378.24元。
相互关系: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同时本公司为该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15%的股份。
6、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开发区南湖大路45号,法人代表:尹彦利,税务登记证号码: 220105785913204,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尹彦利,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应前置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历史沿革:2006年5月9日成立。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公司2012年末总资产为2393214173.88元,净资产963863554.23元,营业收入4993237124.28元,利润总额227264837.7元,净利润180281516.4元。
相互关系: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7、辽宁惠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陵西路12号,法人代表:戴爽,注册资本:2,0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21010471964191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李彦海,经营范围:一汽大众品牌汽车、一汽轿车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配件、汽车饰品销售,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以旧换新、二手车经销,汽车租赁,仓储服务,汽车美容、装饰服务。日用百货。
历史沿革:公司于2000年3月成立。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公司 2012年末总资产为386734044.06元,净资产84808767.46元,营业收入701728792.26元,利润总额20742586.71元,净利润20482309.98元。
相互关系: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8、北京联拓奥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东口甲1号北京东方基业国际汽车城G 区1号,法人代表:杨晶,注册资本:2,0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5802606776,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北京联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配件、汽车修理、汽车装饰。
历史沿革:公司于2001年7月20日设立。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该公司2012年末总资产为754621562.77元,净资产261868242.16元,营业收入1044725635.24元,利润总额68521598.30元,净利润62949475.73元。
相互关系: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9、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县火车站广场东侧,法定代表人:庞庆华,注册资本: 458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 13022374542903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庞庆华,经营范围: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汽车装具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针纺织品、办公用品、烟酒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电器机械及设备、粮油、土产品、五金矿产品、农业机械及农机具、工艺品(不含金银制品)土畜产品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等特殊商品除外);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产品)建筑材料、煤炭、木材销售;防滑钉安装及服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担保服务。
历史沿革: 1994年,滦县物资局机电设备公司更名为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公司,并从物资局分立。同年,以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公司为核心,组建了唐山市冀东物贸企业(集团)公司,为滦县人民政府直属企业。1998年,唐山市冀东物贸企业(集团)公司开始进行改制,并于2002年改制成为民营股份制企业,组建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公司2012年末总资产为8,087,164,289.19元,净资产:1,636,683,554.78元,营业收入:5,727,278,072.46元,利润总额:142,982,699.62元,净利润:87,495,478.18元。
相互关系: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情况
1、出资方式:各出资方均采取现金出资方式。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12年6月15日成立,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11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亿元,由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惠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联拓奥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亿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创立。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各种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与机动车辆保险有关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鑫安保险公司以“立足创新经营,提供优质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实现股东和员工等相关者目标,回报社会”为经营宗旨,本着“诚信、稳健、高效、创新”的立业精神,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提高偿付能力,努力打造专业的汽车保险服务平台。
鑫安保险公司开业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核心管理能力建设完备,为增资扩股后的快速发展做好了充分准备。主要财务指标(2012年末财务指标已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12年末 | 2013年6月末 | |
资产总额 | 54,648.75 | 64,685.94 |
负债总额 | 4,874.38 | 15,135.21 |
净资产 | 49,774.37 | 49,550.73 |
营业收入 | 1,372.22 | 4,385.89 |
净利润 | -225.63 | -223.64 |
3、投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鑫安保险公司本次增资为每股1.00元人民币,各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按每股1.00元人民币进行认购。
四、投资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出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增加鑫安保险的注册资本。
增资后,鑫安保险注册资本由5亿元人民币增至10亿元人民币。
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发起人名称 | 出资方式 | 认购股数 (万股) | 出资额 (万元) | 比例 |
1 |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现金 | 10000 | 10000 | 20.00% |
2 |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8750 | 8750 | 17.50% |
3 |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8750 | 8750 | 17.50% |
4 |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8750 | 8750 | 17.50% |
5 |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8750 | 8750 | 17.50% |
6 | 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 | 现金 | 1125 | 1125 | 2.25% |
7 | 辽宁惠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现金 | 1125 | 1125 | 2.25% |
8 | 北京联拓奥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1125 | 1125 | 2.25% |
9 | 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1125 | 1125 | 2.25% |
10 | 吉林亿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500 | 500 | 1.00% |
合计 | 50000 | 50000 | 100% |
各增资人认购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发起人名称 | 出资方式 | 认购股数 (万股) | 出资额 (万元) | 比例 |
1 |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现金 | 20000 | 20000 | 20.00% |
2 |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17500 | 17500 | 17.50% |
3 |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17500 | 17500 | 17.50% |
4 |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17500 | 17500 | 17.50% |
5 |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17500 | 17500 | 17.50% |
6 | 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 | 现金 | 2250 | 2250 | 2.25% |
7 | 辽宁惠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现金 | 2250 | 2250 | 2.25% |
8 | 北京联拓奥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2250 | 2250 | 2.25% |
9 | 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2250 | 2250 | 2.25% |
10 | 吉林亿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1000 | 1000 | 1.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0 | 100% |
上述增资人按其认购增资额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前缴清。
全体增资人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履行完增资手续后,应当向增资人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该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陈述和保证不真实或实质性地不准确,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合同。履约的一方可根据法律规定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增资人不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增缴出资时,应按其迟延出资的天数向公司缴纳其应出资额日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如该增资人逾期三十日仍未缴付出资,则其增资资格自动终止,该增资人应向已履行增资义务的增资方支付其应增资部分0.01%的违约金。
目前投资合同尚未签署,预计9月底前签署完毕。
五、投资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公司参股专业汽车保险公司,能够做大做强汽车市场服务,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推进了汽车衍生经济的发展,满足汽车金融业务战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综合考虑了参股鑫安保险公司的风险与收益,认为参股保险公司有利于分享金融企业高速增长的成果,提高盈利水平,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六、审议程序
1、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五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宋冬林先生、吴博达先生、罗玉成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慎审核,同意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三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关联交易合同及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 2013-01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8月21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杨延晨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票数: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聘任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设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注销,其全部员工及业务将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
鉴于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士已转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故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担任公司下一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
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数: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增资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3-010《关于增资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数: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