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3-3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冯涛、冯波、叶如棠、郝吉明及王继德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为:
1.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公司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面向投资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全体投资者发行,但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期),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及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债务结构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本次公司债券的特别偿债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特别偿债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地点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券发行规模、发行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债券及各期债券的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利率、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安排、偿债保障安排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宜;
2.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并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修改、执行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5.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宜;
6. 如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7.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13年10月10日下午14:00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3-3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为:
1.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公司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面向投资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3.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全体投资者发行,但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4.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期),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及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6.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债务结构情况确定。
7. 本次公司债券的特别偿债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特别偿债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 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地点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券发行规模、发行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债券及各期债券的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利率、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安排、偿债保障安排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宜;
2.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并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修改、执行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5.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宜;
6. 如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7.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3-3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30日。
3.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9日 ~ 2013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下午15:00至2013年10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 出席会议对象
(1) A股股东:截至2013年9月3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 H股股东: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2)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3)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和品种;
(5)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6)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7) 本次公司债券的特别偿债措施;
(8) 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地点;
(9)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均需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A股股东
1. 登记时间:2013年10月8日、9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4:00 ~ 17:00。
2. 登记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 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二) H股股东
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本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672 | 东江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 输入买入指令;
B 输入证券代码;
C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单位:元
序号 | 表决事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二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 |
1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1.00 |
1.1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 1.01 |
1.2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 1.02 |
1.3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1.03 |
1.4 |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和品种 | 1.04 |
1.5 |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 1.05 |
1.6 |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 1.06 |
1.7 | 本次公司债券的特别偿债措施 | 1.07 |
1.8 | 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地点 | 1.08 |
1.9 |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1.09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2.00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 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E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 计票规则
A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D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 投票操作举例
A 股权登记日持有“东江环保”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672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B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的子项1.1、1.2投赞成票,其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672 | 买入 | 1.01元 | 1股 |
362672 | 买入 | 1.02元 | 1股 |
C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的子项1.1、1.2投反对票,其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672 | 买入 | 1.01元 | 2股 |
362672 | 买入 | 1.02元 | 2股 |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下午15:00至2013年10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投票注意事项
A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 联系方式:
(1) 联系人:王娜;
(2) 联系电话:0755-86676092;
(3) 传真:0755-86676002;
(4)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 邮编:518057。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2. 回执。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9月30日,本人 / 本公司(委托人)持有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股份 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 / 女士(受托人)代表本人 / 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序号 | 特别决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 | — |
1.1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 |||
1.2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 |||
1.3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1.4 |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和品种 | |||
1.5 |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 |||
1.6 |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 |||
1.7 | 本次公司债券的特别偿债措施 | |||
1.8 | 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地点 | |||
1.9 |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方框中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3年9月30日,本人 / 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