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在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2楼第3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罗永忠因出差委托董事钟利钢投票,董事徐波和独立董事汪静波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13-043号公告(刊载于2013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3-044号公告(刊载于2013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红牌楼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含),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和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2,000万元(含)。
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
为便于办理融资业务的相关手续,公司申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授权有效期:从2013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1日止。
4、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议案》
决定对总额71,388.90元的应收款坏账予以核销,已确定无法收回的客户欠款。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在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2楼第3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明主持,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议案》。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核销总额71,388.90元的应收账款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号文核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30元。截至2012年3月26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95,18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82,180,0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2,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1004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金额296,672,297.10元,累计使用金额463,139,363.31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14,139,363.31元,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转为定期存款189,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6,368,346.2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10月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2年4月1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本公司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开户单位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2013年6月30日 余额(元) | 存储方式 |
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 | 2,453,852.71 | 活期 |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 | 22,958,408.92 | 活期 |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自贡盐都支行 | 956,084.58 | 活期 |
合 计 | 26,368,346.2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金额296,672,297.10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7,672,297.1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转为定期存款189,000,000.00元),累计使用金额463,139,363.31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14,139,363.31元,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转为定期存款189,000,000.00元),按照实际投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80,0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72,297.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139,363.3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7,488,192.10 | 93,804,972.92 | -56,195,027.08 | 2013年 9月 | 否 | 否 | |||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270,000,000.00 | 270,000,000.00 | 184,105.00 | 20,334,390.39 | -249,665,609.61 | 2015年 4月 | 否 | 否 | |||
合计 | 420,000,000.00 | 420,000,000.00 | 7,672,297.10 | 114,139,363.31 | -305,860,636.6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2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2)京会兴核字第01011826号”《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4,945.6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3年4月19日,公司将9,5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继续使用1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3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19日),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安排,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使用“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万元的全部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日常经营账户,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发布公告。 |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1)“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使用7,488,192.10元,累计使用93,804,972.92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910,940.82元;资金到位后,使用103,894,032.10元,其中直接投入48,894,032.1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0.00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1,258,795.63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53,852.71元;
(2)“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2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使用184,105.00元,累计使用20,334,390.39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45,271.59元;资金到位后,使用249,789,118.80元,其中直接投入15,789,118.8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0.00元,转为定期存款189,000,000.00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8,247,853.89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914,493.5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 年 8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3年9月2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9月2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