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34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控股”、“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的规定。会议由陈莉茜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现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公司拟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2013年经批准的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在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到帐后一个月内,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63号《关于核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工作:
本次交易标的置入资产排水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武汉控股名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交易标的置出资产三镇房地产98%股权及三镇物业40%股权已过户至水务集团名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水务集团非公开发行的140,688,600股股份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公司股本已由44,115万股增加为58,183.86万股。现根据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115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183.86万元。”
2、原“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4,115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00%。”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8,183.86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定于2013年9月9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35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63号《关于核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工作:
本次交易标的置入资产排水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武汉控股名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交易标的置出资产三镇房地产98%股权及三镇物业40%股权已过户至水务集团名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水务集团非公开发行的140,688,600股股份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公司股本已由44,115万股增加为58,183.86万股。现根据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115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183.86万元。”
二、原“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4,115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00%。”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8,183.86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2013-036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9月9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34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3-03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9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9月6日(周五)9: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3年9月6日下午16:00),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上述3(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凯、李丹
电话:027-85725739
传真:027-85725739
邮编:43006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
特此公告。
附件一:《武汉控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4日
附件一: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