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3-040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半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6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3-04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半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2010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23号”《关于核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本公司本次实际已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252,99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0元。
截至2010年12月8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开立的账户已收到认购募集资金人民币469,821,585.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465,25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3,356,332.60元已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丹东支行开立的05397408092001银行账户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8日出具了“XYZH/2010A9023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根据《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大连曙光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48,012.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5,012.00万元,流动资金3,000.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募集解决,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大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2011年11月18日更名前为大连曙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黄海汽车”)已于2010年12月24日收到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及利息人民币453,415,253.41元出资的投资款,并专户存储于大连黄海汽车在中国银行大连保税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298656313364账号内(银行账户系统升级前的账号为30124808094001),该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10年12月27日出具“XYZH/2010A90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4,595,484.02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6,367,797.61元,报告期末余额为102,424,592.3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在收到募集资金时严格执行《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实现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开立了账户号为05397408092001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曙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支行开立了账户号为298656313364(系统升级后变更为30124808094001)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0年12月21日,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签署了《配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曙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支行签署了《配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所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1年3月30日,由于配股募集资金已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全额转至大连曙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注销了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3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中国银行大连保税区支行 | 298656313364 | 97,047,455.80 | 5,377,136.54 | 102,424,592.34 |
合 计 | 97,047,455.80 | 5,377,136.54 | 102,424,592.3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341.5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59.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636.7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大连曙光汽车零部制造基地项目 | 45,341.53 | 35,636.78 | 1,459.55 | 35,636.78 | 0 | 100 | 2012.12.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45,341.53 | 35,636.78 | 1,459.55 | 35,636.78 | 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2月20日,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911.2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3-04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201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3名监事表决,实际表决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各位监事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半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