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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东风股份技改项目”)系由公司在汕头现有厂区内实施的烟标生产技改项目,主要为了对原设备进行更新替换以提升产品品质;计划投资10,008.62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9,532.85万元;项目建设期1年,建设期第二年实现达产。
截至2013年7月31日,东风股份技改项目建设已实施完毕,节余资金本金为37,273,787.11元,利息为1,080,556.17元,共38,354,343.28元。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子公司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意设计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深圳设计中心项目”)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鹏霁宇”)在深圳实施的项目,主要为了提升公司产品设计水平,达到降低生产成本和支持产品结构升级战略的目标;计划投资6,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369.50万元;项目建设期10个月。
截至2013年7月31日,深圳设计中心项目建设已实施完毕,节余资金本金为13,267,311.94 元,利息为571,051.22 元,共13,838,363.16元。
上述节余资金共计52,192,706.44元,占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的7.53%。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使用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1、东风股份技改项目出现节余资金主要是因为:① 受关税下降及人民币升值的影响,进口设备采购成本低于预计金额;② 部分计划进口的设备采用国产设备替代;③ 拟更换的主力印刷设备进行大修继续使用。
2、深圳设计中心项目出现节余资金主要是因为:① 佳鹏霁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房屋购置装修款;② 节约使用募集资金,在设备购置及流动资金方面均产生了结余。
3、节余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已经东风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无异议。
六、备查材料
1、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5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专项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7号《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13.2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9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35.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84.38万元。募集资金于2012年2月10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募集资金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亚验[201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948.9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161.35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人民币5,722.65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2,123.0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2,919.6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开立了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开立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2012年2月10日,公司与本次发行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及“专户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募投项目中有三个需要在公司子公司实施,公司于2012年5月完成了对三家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的增资审批手续。为规范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与管理,公司完成了在募集资金项目所在地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公司下属三家子公司分别与项目所在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与国信证券就专户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各项目资金分别转入上述各地银行专户,实行各项目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于2012年11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国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原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
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公司与专户银行、国信证券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保证了专款专用。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0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定期存单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实施募 投单位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 | 2003020329200088149 | 7,378,358.28 | 东风本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 | 粤B00000850 | 26,000,000.00 | 东风本部 | 定期存单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 | 粤B00001601 | 5,000,000.00 | 东风本部 | 定期存单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 | 2003020329200091590 | 12,271,188.75 | 鑫瑞纸品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 | 粤B00001127 | 50,000,000.00 | 鑫瑞纸品 | 定期存单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 | 粤B00001131 | 52,000,000.00 | 鑫瑞纸品 | 定期存单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 | 1705014180000161 | 543,591.38 | 延边长白山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 | 90110502 | 40,000,000.00 | 延边长白山 | 定期存单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 | 90110503 | 53,000,000.00 | 延边长白山 | 定期存单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 | 158817624274 | 363,327.06 | 延边长白山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 | 2241117 | 24,804,706.10 | 延边长白山 | 定期存单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 | 2241118 | 25,847,709.93 | 延边长白山 | 定期存单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 | 2241119 | 17,714,737.45 | 延边长白山 | 定期存单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 | 755918799110502 | 889,485.70 | 佳鹏霁宇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 | 7552360121029 | 13,383,775.11 | 佳鹏霁宇 | 定期存单 |
合计 | 329,196,879.76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284.38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948.9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161.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0,008.62 | 10,008.62 | 10,008.62 | 618.33 | 6,278.84 | -3,729.78 | 62.73 【注1】 | 2012年12月 | 1,695.43 | 是 | 否 |
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环保型高档防伪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35,000.00 | 35,000.00 | 18,560.09 | 8,097.57 | 23,882.63 | 5,322.54 | 128.68 | 2014年12月 | - | - | 否 |
延边长白山印务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 否 | 26,000.00 | 26,000.00 | 6,934.28 | 1,548.72 | 2,370.11 | -4,564.17 | 34.18 【注3】 | 2013年9月 | - | - | 否 |
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意设计中心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84.28 | 4,629.77 | -1,370.23 | 77.16 【注2】 | 2012年12月 | 【注4】 | - | 否 |
合计 | - | 77,008,62 | 77,008,62 | 41,502.99 | 10,948.90 | 37,161.35 | -4,341.64 | 89.54 | 1,695.4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注2】: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意设计中心项目截至2012年末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本报告期末,两个项目在支付设备结算尾款和工程尾款后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注3】:延边长白山印务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未达计划进度的原因为:本项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故拟对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不影响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与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2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722.65万元。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22.6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出具了苏亚鉴[2012]35号《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 1、截至2013年7月31日止,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6,281.24万元,该募投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形成募集资金节余3,835.43万元(其中:本金节余3,727.38万元、利息净收入节余108.06万元)。本募投项目结余的主要原因:①基于关税下降及人民币升值的影响,进口设备采购成本低于预计金额;②部分计划进口的设备采用国产设备替代;③拟更换的主力印刷设备进行大修继续使用。 2、截至2013年7月31日止,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4,673.27万元,该募投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形成募集资金节余1,383.84万元(其中:本金节余1,326.73万元、利息净收入节余57.11万元)。本募投项目结余的主要原因:①该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房屋购置装修款。②节约使用募集资金,在设备购置及流动资金方面均产生了结余。 |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4】: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意设计中心项目已按照预定的计划、时间完成,增强了公司通过设计获得订单的能力,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和效益。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