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公告编号:2013-056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现场提出临时提案或修改原议案。
2.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8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6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韩晓生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 名,代表股份 3,496,323,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6.72%。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96,323,738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即同意本公司为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于为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96,323,738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即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进行的债务重组(重组规模为人民币11.7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周 舫、耿 陶
3. 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