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富国汇利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3年7月8日起,至2013年8月7日24:00结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13年8月 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8000元,律师费45000元,合计53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中国证监会备案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8月28日下发了《关于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3]754号),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完成,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原富国汇利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13年9月9日起生效,原《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报中国证监会,并将于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富国汇利基金”)进入开放期之前公告。
2、关于富国汇利基金转型期间的停复牌安排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3年8月29日上午10:30汇利A、汇利B复牌。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汇利A、汇利B于2013年9月6日停牌。自2013年9月9日起,富国汇利基金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结束后,富国汇利基金进入封闭期,在封闭期首日,富国汇利基金份额将进行份额折算,并按照约定比例分拆为富国汇利A、富国汇利B份额。此后,富国汇利A、富国汇利B份额将向深交所申请复牌。
3、关于富国汇利基金基金份额转换和开放期内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富国汇利基金封闭期末基金转换基准日,基金管理人将办理汇利A和汇利B的基金份额转换,汇利A和汇利B将按照各自份额的净值转换成富国汇利份额。封闭期结束后,转型后的富国汇利基金进入5至20个工作日的开放期。在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富国汇利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届时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关于转型后的富国汇利基金封闭期内份额的分级
开放期结束后,转型后的富国汇利基金进入封闭期,在完成富国汇利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元后,场内富国汇利份额将按照7:3的比例分离为汇利A份额和汇利B份额。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开放场内富国汇利份额与汇利A份额、汇利B份额的配对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2、《关于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关于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3]754号)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成份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决定于2013年9月2日对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成份股的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请详见调整日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公布的本基金申购赎回清单。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9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8月29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业务。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方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